质量院关于2018年国家奖学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10-19     字号: [小] [中] [大]

全院研究生: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经个人申请、年级推荐、院国家奖学金工作小组审核,拟定推荐董一鸣同学为我院2018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并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我院研究生若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于10月23日上午10:00前向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以便于调查核实。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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