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8-10-17     字号: [小] [中] [大]


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简称武大质量院)是中国知名大学中第一所由高等学府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国家质检总局)共建的实体性跨学科科研和教育机构,以质量现象为主要研究对象,集成经济、管理、法律、历史文化、应用数学、计算机、工业工程、标准计量等多专业学科,主要进行宏观质量管理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咨询服务。武大质量院充分发挥三方共建、协同创新的优势,大力推进“政产学研”高度聚合,成为全国质量领域的研究重镇、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和科研成果转化中心。201810月,我院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共建成立“竞争政策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

一、培养目标

宏观质量管理学科培养具有开阔的学术视野,具备多学科的扎实理论基础,熟练掌握跨学科的研究方法,把握宏观质量管理的国际前沿理论,能够独立从事本领域重要科学研究,并能胜任政府的宏观质量管理工作,理论研究能力与实践应用能力相结合的高层次宏观质量管理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2019年我院计划招收硕士研究16名其中,推荐免试研究生15名,统考招生1名,招生专业为宏观质量管理。

三、考试方式及学习年限

考试方式有全国统考、推荐免试。学习年限均为3年。我院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具体条件和安排,请查看《质量院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网址:http://www.iqds.whu.edu.cn/info/1126/19301.htm)。

四、硕士生培养成长平台

武大质量院秉持“追求卓越、创造完美”的核心理念,通过抓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抓师资提高教学水平、抓创新提高教学成效、抓服务营造温馨教学氛围、抓流程确保学位授予质量,走出了一条质量学科人才培养的崭新路径,受到各方高度肯定。质量院可为研究生的成才与成长、创新与创造提供以下平台:

1.具有无可比拟的学科优势。武大质量院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提出宏观质量管理的研究范式,开创宏观质量管理学科,是全国质量研究的学术重镇。宏观质量管理专业符合社会巨大需求和学术交叉发展的方向,享有独特的竞争优势。学科覆盖范围广。

2.就业出路非常开阔。武大质量院培养国家急需的宏观质量管理高级专门人才,宏观质量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数量少、缺口巨大,工商企业界大量需求从事质量经营、质量战略、质量创新等方面的质量人才,我国的政府质量管理部门更是急缺宏观质量管理人才,对学术有兴趣的也可以从事质量学术研究,攻读该专业就业前景极为光明。

3.研究生培养遵循国际惯例。武大质量院按照国际管理培养,以问题为导向,以方法为基础,采取小班教学的方式,实行共同负责的双导师制(每名研究生配备一名主导师、一名副导师),实施“案例式”和“咨询式”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广泛互动研讨,以培养质量的提升为最高追求。

4.提供极其丰厚的奖学金待遇。研究生享受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术创新奖、专项奖学金(含浙江金凯德集团“中国好质量奖学金”、“奇异果奖学金”等)、院内科研奖励等多种奖助学金。经估算,成绩优秀的硕士研究生3年可获得11.5万元各类奖助学金,成绩优秀的博士研究生3年可获得21万元各类奖助学金。

5.学习环境舒适优美。武大质量院目前位于武大古建筑樱顶之上,樱花城堡之中,老图书馆之侧。原国家质检总局、湖北省及武汉大学正在推动共建的“中国质检大讲堂”位于东湖之滨,侧船山南麓,月亮湖畔,这将成为质量院师生新的学习办公地点。每个研究生配有专门的自习座位,学习条件极为便利。

6.承担大量重要科研项目。武大质量院目前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等10余项重大科研项目,年均到帐科研经费过1000万,人均科研产出位居全校前列。

7.实习实践机会众多。武大质量院在全国各地已创建一批“宏观质量观测与创新基地”并与国家及各省市质监局、检验检疫局有密切联系,可提供众多的实习实践机遇。

8.独自创办学术刊物。武大质量院申请并主办宏观质量管理领域唯一学术期刊《宏观质量研究》,面向全国公开发行,发展势头良好,多篇文章被权威文摘转载。

9.国际合作交流广阔。广泛深入的对外交流合作机遇。目前,我院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香港科技大学、斯坦福大学、早稻田大学、杜克大学、法国图卢兹大学等建立了深入密切的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机制。

10.校友资源深厚。武大质量院质量工程专业学位已经招收培养近600名硕士研究生,宏观质量高级研修班已经培养近两万名学员,校友遍及全国质检系统、检验检疫系统、政府机关、工商界等。

五、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及我校的补充规定。

4.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99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9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20181112日前将证明材料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81010日—31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8924日—9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 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有关要求进行报名。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疏漏、错误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 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0199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如果在现场确认时还未拿到毕业证书,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校研究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疏漏、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2019年硕士研究生报名武汉大学报考点继续实行网上确认。即:报名号以4201开头的考生不需要到武汉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只需要网上确认(包括确认报名信息、网上交费及上传照片等)。网上确认时间暂定为:2018116—10日(网上确认期间不再补报名,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具体程序及要求请届时上网(http://www.gs.whu.edu.cn)查询。其他报考点现场确认办法不变。

七、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及复试阶段进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权威机构进行学籍学历认证,以便在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如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存在疑问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我校才准予考试。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复试或录取、入学资格。

八、初试及复试

20181214日—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181222—24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具体时间、考试科目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设置及分值

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宏观质量管理、西方经济学,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三)复试

1. 复试时间: 2019 3 月— 4

2. 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2)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我院通知为准。复试笔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均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注明。

九、调剂

调剂复试及录取按教育部和武汉大学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体检

体检结果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及我校的补充规定的考生方能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未按时复检或复检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十一、录取

(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三)被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本人提出申请,经我院同意、研究生院审批后,可参加工作12年,再入校学习。

十二、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一)培养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8000/人·年;

(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8001200//

(三)奖助学金

我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设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并与现有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励政策、专项奖学金政策相结合,进一步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我院2019年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为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对武汉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新生第一学年原则上只获得末等学业奖学金,第二学年开始可参评其他等次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

类别

等级

百分比

额度(万元/学年)

备注(万元)

硕士

研究生

学术

学位

一等

10%

1.2

冲抵全额学费+0.4

二等

20%

1

冲抵全额学费+0.2

三等

70%

0.8

冲抵全额学费

专业

学位

一等

30%

全额学费+0.2

冲抵全额学费+0.2

二等

70%

全额学费

冲抵全额学费

博士研究生

一等

10%

1.6

冲抵全额学费+0.6

二等

20%

1.3

冲抵全额学费+0.3

三等

70%

1

冲抵全额学费

3.研究生学术创新奖

研究生学术创新奖以“高端引领,鼓励拔尖”为主要目的,是对研究生学术科研水平及创新能力的综合评定,具体设置及标准如下:

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设置

奖励等级

额度(万元/学年)

奖励人数

特等奖

8

不限

一等奖

5

0-60

二等奖

1.5

0-400

4. 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特等奖10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5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二等奖3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2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5.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我校在籍且无固定收入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2000元,硕士研究生(不含软件工程)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全年按12个月发放。

6.设置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工作岗位

为缓解部分研究生就学期间的经济压力,调动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研究生自教自管和实践创新能力,学校按照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人数的15%设立岗位。资助标准为硕士生12/小时,博士生15/小时,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10小时。

7.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专项奖学金40多项,每年为优秀研究生发放专项奖学金300多万元。通过构筑多元化、立体化的奖助体系,武汉大学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及生活条件将得到更大程度的改善,从而为广大研究生产出更多高水平科研成果提供保障。

8.质量院创新奖学金

质量院从2014年起设立本院创新奖学金,奖励学术能力突出的研究生。

十三、就业前景

随着质量安全事件的频发以及质量在我国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决定性作用的凸显,各行各业对大批高层次质量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不仅需要国家要求大力发展的、面向企业的“首席质量官”(CQO)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面向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管的专门人才,也需要面向社会服务的高层次质量检验、质量认证等综合服务人才。

我国高层次质量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不够完善,供给严重不足,造成高层次质量专业应用型人才比较匮乏,直接影响了我国经济转型战略与质量强国战略的推进实施。武大质量院宏观质量管理专业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可缓解就业市场质量管理人才紧缺的现状,为社会培养一批高层次、应用型、综合化质量管理专门人才。因此,宏观质量管理专业有着深厚的市场需求、广阔的就业前景、巨大的职业发展空间。

十四、其他说明

(一)我校将在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whu.edu.cn)和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http://yz.whu.edu.cn)上及时发布研究生招生信息,请考生在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随时上网查询。

(二)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武汉大学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有关考试范围、参考书目等事宜请上相关学院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

(三)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486    报考点代码:4201

联系部门: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地址:武汉市武昌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文理学部老外文楼二楼(邮政编码430072

联系人:朱老师、余老师(15926229725

办公电话:027-68756646;传真:027-68755057

邮箱:87214034@qq.com

武大质量院网址:http://www.iqds.whu.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gs.whu.edu.cn

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网址:http://yz.whu.edu.cn

未尽事宜请考生直接与朱老师、余老师联系,欢迎垂询。

 

 

 

 

附件:

1.质量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质量院宏观质量管理专业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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