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19-04-28     字号: [小] [中] [大]

  为做好质量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质量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管理

  1.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制定本院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参加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业务等方面的培训,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调查处理,确保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切实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质量。

  2.我院成立考核专家组,负责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审核评议和提名推荐,对考生的学术水平、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我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的教师组成,设组长1人主持考核,另安排1-2名秘书负责记录。

  二、外语合格分数线

  外语合格分数线:45分。

  招生指标数:共4人,已招收硕博连读生1人。

  三、现场确认

  1.时间:2019年5月17日(周五)上午08:30-11:30。

  2.地点:研究生院。

  3.流程:(1)验证→(2)交验《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式两份)→(3)持已盖章的《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到我院参加综合考核。

  4.要求:

  (1)往届生(含: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和身份证原件;

  (2)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提交一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

  (3)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4)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我院综合考核与录取。考生参加综合考核时,须向我院交验本人身份证与《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已加盖“证件已验”章)、无法出具者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四、综合考核安排

  (一)报到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

  2.地点:质量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3.资格审查。我院在综合考核时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候选人需出具以下材料:

  (1)《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现场确认已盖章);

  (2)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

  (3)准考证;

  (4)最后学习阶段的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5)获得境外学历的候选人,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原件。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考核资格。候选人不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4.费用:按学校规定综合考核收费180元。

  (二)考核安排

  时间: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18:30(专家组综合考核、外语水平考核)。

  (三)考核内容

  1.专家组综合考核。主要考查候选人的学术素养和培养潜质。考核专家重点针对候选人汇报的研究报告进行提问,并对候选人学术素养和培养潜质做出评价。其中,学术素养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及学术研究能力;培养潜质主要考查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内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潜质

  考核程序如下:

  第一步:展示PPT内容(含本人的科研经历、科研成果、研究计划等),展示时间在10分钟以内;

  第二步:考核专家进行提问,提问环节40分钟左右。

  2.外语水平考核。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考核以英语口语对话形式进行,每名候选人测试时间在10分钟左右。面试与回答只能以英文进行。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察候选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综合考核全过程将做记录,直接测试环节全程录像,形成考试档案保存。

  (四)成绩核算

  综合考核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各部分权重分别为:专家组综合考核占70%(含导师考核),外语水平考核占30%,按照总评成绩由高向低依次录取。

  最终考核成绩=专家组综合考核成绩*0.7+外语水平考核成绩*0.3。

  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我校在综合考核阶段由校医院对参加考核考生(含硕博连读、直博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我院复试考生体检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上午,地点:文理学部校医院。

  校医院提醒考生注意:

  1.须准备1张一寸登记照,粘贴于体检表,同时完整真实填写基本信息,并由校医院加盖骑缝章;准备体检现金99.00元(体检时请携带身份证备查)。

  2.体检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有序体检,在规定时间外不予接待。医院体检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体检表发放截止时间:上午9:30,下午15:30,请务必在此时间内前往安排的地点体检。

  3.体检时无需空腹,为方便体检,体检当天请不要佩戴隐形眼镜;女生不要穿着连衣裙、连体裤;抽血后请用棉球按压针眼5分钟,避免皮下出血。

  4.有晕针史的同学请在抽血时提前告知医护人员。

  5.学生体检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上报学校,由学校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录取

  1.录取原则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招生指标和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由综合考核小组提出建议录取名单,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初录名单。

初录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查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发出录取通知书。

  2.录取类别

  我院2019年只招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在职考生若在最终录取结果公布前无法提供离职证明,我院将不予录取。

非定向就业:为非在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毕业时按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六、其他

  若对综合考核名单有异议,请在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质量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或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期间举报电话:

  1.武汉大学质量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7-68756646

  Email:87214034@qq.com.    联系人:朱老师

  2.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027-68754920

  Email:wdyzjc@whu.edu.cn   联系人:陈老师




武汉大学质量院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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