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质量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质量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管理
1.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制定本院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参加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业务等方面的培训,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调查处理,确保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切实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质量。
我院成立2020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程虹
副组长:宋琼
成 员:罗连发、朱悦、江华丽、林锋
我院统筹安排疫情防控、综合考核、网络技术支持、后勤保障等工作,成立工作专班,相关负责人如下:
纪检负责人:宋琼
疫情防控和网络技术负责人:林锋
后勤保障负责人:祝丽
应急保障负责人:江华丽
专家组织负责人:朱悦
2.我院成立考核专家组,负责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审核评议和提名推荐,对考生的学术水平、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的教师组成,设组长1人主持考核,另安排1-2名秘书负责记录。
3.本次综合考核采取网络远程考核的方式,综合办公室负责通知考生综合考核安排,资格审查,配合综合考核专家组的工作,负责安排考务工作、数据录入和上报等工作,以及考生和院系、导师和研究生院之间的衔接等。
二、英语成绩的合格认定
由于学校今年不集中举行外国语综合水平笔试,我院经研究决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即认定为外语考核合格:
1.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425分或者合格以上(或不低于大学英语四级合格水平的其他证明);
2.本科学历或研究生学历为国(境)外学历(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和地区),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
3.本人在国外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英文文章;
4.雅思(IELTS)成绩6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80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00分及以上;
5.其他外国语语种考生需提供相关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达到以上条件的考生需于6月2日前提交外语水平相关证明,发送至邮箱:87214034@qq.com,邮件命名方式为: “博士外语水平证明-姓名-报名号后五位”(例如:“博士外语水平证明-张三-00709”)。
综合考核(网络面试)时,考核专家组将对考生的外语水平做进一步考查。
三、候选人的产生
1.请考生在6月4日前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7214034@qq.com,请注意所有文档须压缩成一个文件,压缩文件名命名方式为:“博士报考材料-姓名-报名号后五位”(例如:“博士报考材料-张三-00709”);
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
(1)入学申请。包括以下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研究经历,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约500字的自我评价等;
(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申请者围绕质量院的经济增长质量、质量治理、质量大数据等研究方向确定选题,撰写研究计划。研究计划主要包括:选题价值、文献综述、研究方法、研究框架等内容。研究计划应按照学术规范进行写作,严格遵守学术道德,文本做到逻辑清晰、观点鲜明、结构合理,总字数以2万字左右为宜;
(3)《武汉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 (网报系统打印);
(4)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5)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我们将对外公布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
(6)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7)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2.2020年6月5日-6月10日,综合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申请者的教育背景、研究计划、学术成果、外语水平四个部分进行集体审核评分,按照得分对申请者进行排序,并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议结果确定候选人,候选人公示时间6月11日,请候选人加入到QQ群:1095021702。
考核内容和评分:
(1)专业能力背景(占总评分15%):主要评价申请者的本科、硕士学历背景、专业背景和专业能力等。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占总评分50%):主要从选题价值、文献综述、研究逻辑等几个方面进行评价。
(3)学术成果(占总评分20%):含学术论文、专著出版、科研获奖及成果批示等四个方面。对申请者公开发表的论著重在质量审核,侧重对申请者的代表作(1-2篇)进行评价,同时评价论文的专业相关度和刊物类别;申请者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主编或参编著作,以及科研成果获奖等方面,视支撑材料予以评价。
(4)外语水平(占总评分15%):根据提交的外语相关成绩证明进行评价。
四、现场确认(资格审查)
6月12日中午12:00前,候选人须通过邮件方式进行报到,同时发送资格审查相关材料。邮件发送要求如下:
1.邮箱地址:87214034@qq.com;
2.发送邮件标题为:“博士资格审查-姓名-报名号后五位”(例如:“博士资格审查-张三-00709”);
3.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已盖章的《武汉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扫描学生证封面、学号和专业所在页);
(4)最后学习阶段的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5)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扫描件,及在中国留学网上https://zwfwbl.cscse.edu.cn/homeView/contactUs?type=2查验结果界面的PDF版;
(6)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扫描件。
以上(1)、(2)、(3)、(4)项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文件1:考生姓名+资格审查”;第(5)项仅针对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非这类考生可以忽略;第(6)项单独生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文件2:考生姓名+复试承诺书”;“文件1+文件2”总大小不超过2M。
我院将安排专人严格核对考生的资格审查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参加综合考核条件者,不予进行综合考核。6月13日前,我院将在“质量院2020年博士综合考核QQ群”中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考核资格。考生参加综合考核时,须持本人身份证与《武汉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
五、综合考核安排
(一)具体安排
1.时间安排:
(1)资格审查:2020年6月12日(星期五)(15:00—17:00);
(2)系统测试、身份核验:6月16日(星期二)(10:00-12:00);
(3)第二次系统测试、身份核验、综合考核抽签:6月18日(星期四)(08:00-09:00);
(4)综合考核:2020年6月18日(星期四)(09:00-12:00)(专家组综合考核、外语水平考核)。
2.综合考核地点:远程网络复试
3.综合考核要求:
考生需持身份证和考生信息卡参加综合考核,当场核验。考生应提前准备好远程考核场地、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安装相应软件及参加远程考核流程和相关要求:远程网络考核考生端要实行双机位,一台设备用远程考核,一台设备用于远程监控。面试时最好是电脑与手机各一部,若确实无电脑可提前向我院报备,协商解决办法;考核使用双系统:腾讯会议和QQ视频,腾讯会议系统用于远程考核,QQ视频系统用于监考。遇突发情况,切换至另一个系统进行考核;考生应保证考核时处于良好的网络环境中,尽量使用有线网络。考生应选择安静、相对封闭的房间环境进行远程考核,力求环境整洁,声音清晰,避免无关人员干扰;考生应准备一张桌子(书桌、餐桌均可),桌上不得摆放与考试无关的杂物,如书籍、水杯、眼镜等;手机要使用支架固定,调整好摄像角度;考生应注重仪表,着装力求得体、端庄、大方;考生必须按我院要求进行系统测试及培训。
(二)考核内容
1.专家组综合考核。主要考查候选人的学术素养和培养潜质。考核专家重点针对候选人汇报的研究报告进行提问,并对候选人学术素养和培养潜质做出评价。其中,学术素养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及学术研究能力;培养潜质主要考查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内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潜质。
考核程序如下:
第一步:展示PPT内容(含本人的科研经历、科研成果、研究计划等),展示时间在10分钟以内;
第二步:考核专家进行提问,提问环节30分钟以内。
2.外语水平考核。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考核以英语口语对话形式进行,每名候选人测试时间在10分钟以内。面试与回答只能以英文进行。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察候选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综合考核全过程将做记录,全程录像,形成考试档案保存。
(三)成绩核算
综合考核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各部分权重分别为:专家组综合考核占70%(含导师考核),外语水平考核占30%,按照总评成绩由高向低依次录取。
最终考核成绩=专家组综合考核成绩*0.7+外语水平考核成绩*0.3。
(四)体检
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状况,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录取
1.录取原则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招生指标和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由综合考核小组提出建议录取名单,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初录名单。
初录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查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发出录取通知书。
2.录取类别
我院2020年只招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在职考生若在最终录取结果公布前无法提供离职证明,我院将不予录取。
非定向就业:为非在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毕业时按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七、其他
若对综合考核名单有异议,请在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质量院综合办公室或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期间举报电话:
1.武汉大学质量院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7-68756646
mail:87214034@qq.com. 联系人:周老师
2.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027-68754920
Email:wdyzjc@whu.edu.cn 联系人:陈老师、彭老师
附件: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武汉大学质量院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