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09-26     字号: [小] [中] [大]

    为确保我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武汉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我院接收2023年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根据学校要求,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工作,包括制定本单位接收推免生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复试标准、程序、形式,审查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并按规定处理复议等事宜。

  2.综合办公室在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汇总申请材料,协调各复试小组工作,统计复试综合成绩等。

  二、接收推免生计划及专业

  1.计划接收推免生人数:8名左右(实际接收人数依据生源情况可适度调整,统考可用计划数将于推免接收结束后在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关注。)。

  2.接收推免生学位类型:全日制学术学位。

  3.接收专业:宏观质量管理。

  三、推免生接收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习成绩优秀,总评成绩名列本学院(或系)同年级、同专业前茅;英语水平高;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所在学校为国内高水平大学或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优先接收。

  3.考生本人须为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取得生源学校推免生资格。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期间必修课程均为及格以上,且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获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四、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1.发布接收办法

  所有推免生均须登录教育部建立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9月28日),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接收为推免生。我院招收推免生专业目录及《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可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查询。

  2.考生填报志愿

  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可更改。

  3.资格审核及发放复试通知

我院查询、筛选考生志愿,并完成资格审核工作。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后,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并视情况灵活安排复试。

  4.发放待录取通知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在我院网站上公示,同时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

  考生应在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收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

  5.其他注意事项

  (1)在发放复试通知前,考生若修改志愿,则为放弃原志愿,我院将会及时进行生源补充;

  (2)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

  (3)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在考生接受或拒绝操作前,我院可以撤消。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安排: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灵活安排复试时间和复试方法,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二)复试内容及要求

  1.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综合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尤其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察。心理素质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3.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40%+综合面试×60%。所有推免生均需具有复试成绩。复试小组将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并给出评语和分数,按照总评成绩由高向低依次录取。

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原则

  1.综合考虑接收推免生计划和复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七、信息公开

  我院将在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iqds.whu.edu.cn/)及时公布推免生工作的具体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咨询电话:027-68756646,电子邮箱:1364277903@qq.com,联系人:周老师。

  八、推免生奖励措施

  1.所有全日制推免生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2.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特等奖,奖金10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以下简称“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奖金5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研究生新生。

  二等奖,奖金3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研究生新生。

                                                   

                                                 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

                                                     2022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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