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11年宏观质量管理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1-06-08     字号: [小] [中] [大]
一、培养目标
质量工程硕士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人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服务于政府、研究机构、社会咨询机构和企业等,致力于培养从事质量科学领域基础理论研究,质量标准、质量体系、质量管理等多方面应用研究,并将研究成果从产品领域应用至公共管理、社会服务和生态环境等领域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
二、专业方向、学制及学习形式
专业方向:质量工程
学制2年,第一学年为全脱产课堂式学习,第二学年第一学期确定毕业论文选题及指导老师,回到本职工作岗位学习,第二学期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与答辩。
三、报名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者。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2011年5月10日前,考生打印并填写好报名资格审查表,交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统一审核、确认。
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资格审查表2份(在照片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 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4. 一寸免冠照片2张(与资格审查表所贴同底)。
(三)考生参加考试前在武汉大学缴纳考试报名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及录取
(一)参加武汉大学自主考试。
1.笔试时间:2011年6月。
2.考试地点:武汉大学
3.笔试科目
①大学英语 ②计算机基础 ③宏观质量管理 ④宏微观经济学
(二)经考试合格,报国务院学位办备案录取。
六、培养及学位授予
完成《武汉大学质量工程方向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40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质量工程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七、学费
人民币40000元/人。可于每学年开学报到时各缴纳20000元(不含住宿费、教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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