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政管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3-05-03     字号: [小] [中] [大]

    为切实做好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学院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原则 
    1、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专业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2、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原则上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具有正高职称、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博士研究生的教师组成,并设组长1人,另安排记录员1人。
    3、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发展前景、自身特色,突出对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的考察。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二、复试基本分数线 
    1、复试基本分数线:

 QQ截图20130503161208.jpg

    2、招生计划:43人(含硕博连读生3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2人、优秀人才博士11人、质量研究院3人、文化创新研究中心3人)
    3、复试比例: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由导师、学科点根据招生指标数由高分到低分提出,复试比例原则上按1:1.2复试,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定。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1、各学科点具体组织实施复试。
    2、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听力测试可以单独放录音笔试,也可以结合口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口试试题可以事先印制若干套,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 
    3、考生必须提交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想和展望的报告,相关资料要求做成PPT。复试小组要进行认真的评价,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准确把握考生的科研素质及培养潜力。
    4、综合素质测试。以面试形式对考生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5、对同等学力考生和跨学科考生按《武汉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进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的笔试(具体安排请见附表)。 
    四、成绩核算 
    1、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和复试加权)是录取与否和确定录取类别的依据。其中:初试成绩占 60 %,复试成绩占 40 %;复试成绩中(按100%计算)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占 _ 20 %,考生提交报告的评价成绩 10 %,面试成绩占 70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跨学科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根据招生计划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出建议录取名单(总分相同时按照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总分相同时按照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五、调剂复试 
    同一个二级学科内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以调剂导师复试。凡需要调剂的考生,须填写《武汉大学博士考生调剂复试审批表》,经调进调出两方导师同意、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报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工作处备案。 
    六、复试安排 
    1、时间、地点安排:全院统一复试时间为5月7 日——16 日,各学科点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安排具体复试时间,并通知考生于复试前到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报到;其中同等学力考生及跨学科考生加试定于5月15 日下午统一进行(参见附件),其余时间为各专业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由各学科点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具体安排。复试地点在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大楼内。届时以网上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学院网站相关信息。
    2、考生需携带材料、证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持学生证)及复印件一份,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期间的成绩单、硕士研究生提供硕士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及以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到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审查复试资格并办理报到手续。
    3、复试费用:200元/人,跨学科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考试费用:200元/人。
    七、录取 
    1、录取原则
    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对外公布的分数线进行复试录取,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复试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录取类别
    普通培养: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属于普通培养。
    委托培养:在职研究生属于委托培养。
    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属于定向培养。 
    八、其他说明 
    复试及录取工作应当严格遵守研究生院和学院的有关规定,规范工作程序,强化保密意识,完善资料存档,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质量。对营私舞弊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以上实施细则未尽事宜,严格依照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注:关于体检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请见研究生院网站。

    附件1:2013年博士复试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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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政管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面试名单仅为宏观质量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和《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我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考生复试名单予以公示,请有关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相关要求参加复试。名单附后。

    图形1.jpg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3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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