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天津港爆炸受损车拍卖热
发布时间:2016-03-07     字号: [小] [中] [大]

    在去年8月天津港危险品爆炸事故发生后,克莱斯勒曾通过旗下官方微博及网站公布了3435辆受损车辆的车架号,并承诺这批质损车不会流入市场。同年的12月18日,该公司又在另一份声明中表示,上述3435辆受损车辆中,2114辆已在天津市政府的协助下销毁,但剩余1321辆受损车的去向并未交待。这一差额也成了当前公众所关注的焦点。
    剩下的受损车究竟去了哪里?是否如之前报道所言流入了市场?对此,克莱斯勒(中国)官方向界面新闻表示,根据国家《物权法》,1321辆受损车在接受保险公司理赔后,其残值所有权归后者所有,克莱斯勒方面无权参与受损车辆残体的处置。事实上,这1321辆在办完理赔手续后,就已经不在克莱斯勒的掌控范围之内。
    而在今年一月份出现在青岛、天津等地拍卖会上的Jeep受损车辆或来自这一源头。并且这些车辆的起拍价格仅为原价的1/3左右,最终的成交价格也不超过原价的1/2。而对于这种购买行为,克莱斯勒公司的态度是“对于质损车,我们再次重申不建议购买的态度。”消费者不应当贪图价格上的优惠而忽视了质保缺失所带来的后续问题。事实上,除了质损车由于缺少质保证明以及原始发票,可能会面临无法上牌、保险公司拒保的风险之外,这些受损车型在后续使用过程或存有较大的安全隐患。
    为什么买家明明知道车辆有着较大的安全隐患还纷纷竞相购买呢?原因可能在于国人的质量安全意识较差,消费者普遍对豪车的感官是安全性较高、质量较好,且有“面子”,但在明知豪车为受损车的情况下仍然购买,就是对于品牌的质量安全性太过于信任了,没有正确认识购买车辆的受损情况和安全性。因此,在天津港爆炸中受损的车辆已被克莱斯勒公司披露为“质损车”的情况下,仍然继续购买就是为了面子丢了安全。
    对此,国家对危害质量安全的事件一定要提前遏制,应该禁止“质损车”继续流入市场,否则这批车辆会成为交通道路安全的巨大隐患;同时,应该提高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使消费者能做到正确辨别产品的质量安全性,不会盲目购买有安全隐患的产品;而应该严惩的是天津港物流园区里的地下交易行为,这种私下交易受损车辆的行为,既使得消费者安全性受到危害,开具虚假发票的行为也是对刑法的触犯;最后,应该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在天津港爆炸案中,政府所披露的信息并没有得到人们的认可,这也是国家质检总局于今年2月发布的《关于天津口岸损毁进口汽车的风险警示通告》没有收获应有的效果,导致人们竞相购买受损车辆的原因之一。
    (注:今年2月,中国国家质检总局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在其官方网站对外发布《关于天津口岸损毁进口汽车的风险警示通告》中,也已经明确建议消费者在购买相关进口汽车时应注意检查确认,索要必须的进口证明文件以及制造商的合格担保证明、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必要时,可向经销商确认车辆状况。还可以根据进口证明文件的信息登录相应品牌国内总经销商的网站,进行信息比对或向其直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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