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闻
程虹院长一行赴湖北省标准院座谈
发布时间:2009-05-15     字号: [小] [中] [大]

      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程虹院长一行应湖北省标准化研究院的邀请,于5月15日上午9:00在省标准院三楼会议室就如何将质量与标准化有效对接,形成良性互动、信息共享、项目合作等进行了交流,省局标准化处杨溢处长也参加了这次会议。
      交流活动分为三个议程,第一个议程是杨建东院长介绍湖北省标准化研究院的业务职能、工作范围及近几年开展的科研项目情况;第二个议程是程虹院长介绍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成立的背景、职能、理念和科研项目的情况;第三个议程是程虹院长与省标准院职工就标准科研、标准评价等问题进行了热烈与深入的研讨。程院长和朱晓池老师都强调科学研究应以问题为导向,注重产学研一体化,科研成果要形成产品,要能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
      最后,杨建东院长表示:“程院长和朱老师来我院进行学术交流,为我们拓展了业务工作的新思路,为下一步与质量院合作交流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并代表全院职工向程院长和朱老师对省标准院工作的指导表示衷心的感谢,恳请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能进一步加强与省标准院的合作交流。
    (互动部分如下)
问:质量、标准这些工具是有共性的,而企业是需要个性,需要差异来提高竞争力的,标准如何满足企业的个性化需求?
答:这是很深刻、很前沿的问题。标准是公益性的产品,本身发布标准是不能盈利的,但是有很多基于标准做咨询的企业,很多标准领先的企业确实赚了很多钱。共性和个性是标准和质量的本质属性。标准要给它一个确切的定义,那就是政府管标准只能管安全标准,政府不可能管微小商品的每一个标准。例如武昌鱼的标准只能是安全标准,至于说武昌鱼怎么在烹饪方面创新,不是政府应该管的事情。美国的标准就是法律,必须要执行。关于个性就是把标准、质量做成经营战略,企业应按“满意标准”来做,把标准做成一个竞争要素。我国的标准太多,对安全标准的动态追踪不够。鼓励企业进行标准垄断,在企业导入标准化战略,不是简单的采标,采标绝对不能让企业成功。政府做底限,企业做上限,并且上限是没有止境的。公共标准就是九年义务教育,是最基本的要求,其它是高于九年义务教育的空间,也是企业可以做的空间。企业标准是不能备案的,涉及商业秘密。

问:如何定量测量标准的经济作用和经济效益?
答:标准基于安全来制定的,是底限,是可以计算的,没有这个底限,所有的投入都归于零,所有的资源投入都浪费了。Windows系统的经济效益,通过标准锁定,可以把比尔盖茨收入的99%归于标准效益。如:武烟的淡雅香型标准的效益。

问:如何拓展标准文献馆的工作?
答:文献信息的重要性毫无疑问。企业、政府都是我们服务的对象,不能仅仅做库存,要做文献和标准的咨询,这是未来可以发展的思路。武烟的香型标准,企业对标准的信息研究是不够的,中国的口味香型是怎么样的?国内外有什么香型,企业是需要这方面咨询服务的。图书馆情报不仅仅是信息管理人员,而应把自己当专家来追求。建议应围绕湖北质量兴省、围绕湖北企业的标准化战略做标准的库存应用和服务,做出自己的特色和核心竞争力,为湖北经济发展作贡献。应和湖北的产业结构相关,如机械电子、汽车钢铁、食品的标准咨询,靠提供信息情报来赚钱,不能仅仅做“二传手”式的服务。

问:体制与技术的问题。
答:在同样的制度环境下,不同的人能干出不同的事业,不能把体制当托词,在同样的体制下,如果更努力一些,更勤奋一些,至少可以推进工作上个新的台阶,要创造体制,不能埋怨体制。省局今年也在委托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做湖北省质监体制改革的研究,项目正在进行中。

问: 如何做好湖北省食品安全现状的研究?CSI的文献资料。
答:不论是研究还是工作应以问题为导向,做研究勤奋是一方面,眼光更重要,食品安全到底从哪个角度入手,应以独特的眼光去研究。CSI的文献资料,武大质量院有很多,欢迎前往查询。

问: 研究怎么样才能出产品,如何衡量研究成果的价值?
答:产品分为硬产品和软产品。情报的咨询就是服务型的产品。CSI本来就是一个产品,宏观质量管理也是一个教学服务的产品。IBM公司从做硬产品改为做软产品,做咨询的服务型公司。任何一个产品都可以做出高价值。硬产品和软产品是相通的,苹果的iphone最有吸引力的就是它的软件。质量院也做硬产品,即开发国家质量评价的软件产品。没有软的能力也不会有硬的能力。

问:标准化的人才的培养,如何预期和定向?
答:国家教育体系有问题,专业分的太细,有些专业设定有问题。有些专业是不能在本科这个层次设置的,如新闻系。确定科学的发展战略,如农业标准想突破,可以招聘学农业的人才(对农业的了解很重要),然后对其进行标准格式、标准体系、标准具体技术的培训。如复旦大学复旦学院前两年不分专业,不分文理,两年后才根据自己的爱好选择专业。

(罗自立供稿)

凡本网编辑上传的文章内容(注明转载文章除外),均为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概仅范围内使用,并主明“来源:武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如需转发本网文章,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我们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关闭
网站访问总量: 3306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