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院关于2016年国家奖学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6-10-28     字号: [小] [中] [大]

全院研究生: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  经个人申请、年级推荐、院国家奖学金工作小组审核,拟定推荐唐婷、张凯两位同学为我院2016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并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我院研究生若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于10月31日下午3:00前向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以便于调查核实。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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