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考试命题和阅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4     字号: [小] [中] [大]

全院教师:

考试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突出加强考试命题及阅卷环节管理,进一步规范我院考试命题、阅卷工作,现将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命题工作

1、命题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内容以教学课件为基本范围,适当增加一些授课过程中讲授的各学科新进展内容。试题应重点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注重考查学生灵活运用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试题的形式全部为主观题,试题的难度要适中,不出偏题。试题要有一定的坡度,从易到难,使一些真正学得好的有见解的学生取得较好的成绩。试题形式一般为简答题2道,论述题2道。

3、分工命题,落实任务。各门课程各专题授课老师集体讨论试题,确定有效试题,对不符合要求的试题进行调整。

4、试卷以2小时设计,要给学生留下思考和复查的时间。知识掌握比较熟练的学生可在90分钟内解答完毕,剩30分钟作为复查时间。

5、试题要规范化,符合逻辑,文字准确、通俗、精练、一张试卷前后不允许有重复、提示、暗示的情况出现。各份试卷之

间内容可允许有20%交叉重复,但简答题、论述题等不能有交叉、

重复。答案要正确、科学,评分说明要简洁、合理。

6、如开卷或非正常闭卷考试,需提前向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报备,并通知学生。

7、试题与答案直接使用A4纸(模板可到“质量院-研究生教育-下载中心”下载或者在附件下载)打印输出。试卷格式要求:宋体、四号字、单倍或1.5倍行距,每道大题后要有分值说明。

8、试卷清样及标准答案需命题教师本人在规定时间内送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登记密封。命题教师因公事不能本人送交,需使用密封专用袋将试卷和答案密封好,并在封口处签字后委托他人代交,否则不予接收。以考试方式进行的课程请于1月10日前交样卷。

二、阅卷工作

1、考试结束后,授课教师应在一周内完成阅卷和成绩登录工作,并认真做好考试总结。

2、批改试卷一律用红色钢笔或圆珠笔;批改必须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卷面一律采用“+分”;批改必须细致,能够看出每小题的得分和失分情况。记分要准确、工整、清楚。计分方式采用阿拉伯数字,有效数字保留在小数点后一位。

3 试卷全部阅完后,由阅卷教师统一核分,并对试卷做认真细致的复查、审核,防止错批、漏批及错合等现象发生。

4、卷面成绩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如确属阅卷有误,必须

有评卷教师签名方为有效。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分数。

三、成绩登录

1、卷面得分与期末成绩必须保持一致。平时成绩应与学生的平时作业、出勤、回答问题等联系起来,应呈“正态分布”。

2、卷面成绩和平时成绩均按百分制填写。硕士研究生期末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平时成绩(含日常考勤及表现)及读书笔记按50%计入总成绩。

3、研究生成绩要在3月1日前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登录成绩。

四、工作要求

1、试卷的存档将按班级放入档案袋,包括:学生试卷、空白试卷、学生平时成绩、评分标准、成绩单与试卷分析、监考记录、考生登记表等,不按要求装袋的,视为阅卷不合格。

2、任课教师应严格平时考核管理,对平时考核未能达到教学基本要求的学生要取消其期末考试资格,并将“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于考试前一周上报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3、成绩单只需打印一份、任课教师签字后交给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存档。

4、试卷清样及标准答案上交后原则上不予拆封和返还,请命题教师提前将标准答案清样复印、留存。

特此通知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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