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7-12-05     字号: [小] [中] [大]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武大研字[2015]43号)等文件精神,深化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拓展优质生源,根据《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相关要求和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优化招考选拔机制,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和高层次应用型人才脱颖而出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充分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化,切实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和安全,提高招生服务水平及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组织管理

1、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包括:组成考核专家组,确定专家组组长;制定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确定候选人名单、初录名单;信息公开及公示;受理入学考核各类申诉,完成调查与处理、反馈工作等。

2、考核专家组负责考核学术评价工作。包括:形成候选人遴选及综合考核的学术评价标准;客观、公正地审核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形成评议结果;实施综合考核,对考生进行全面、充分考核,提交考核成绩等。

3、考核工作应当严格遵守研究生院和我院的相关规定,规范工作程序,各环节涉及人员,均应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切实保障博士研究生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确保质量。对营私舞弊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四、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

五、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的补充规定。

(三)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单证硕士学位(无学历证书)的考生应于20171231日前获得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88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注: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一般应于20171231日前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四)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报考专业相近岗位工作满6年(时间截止2018831日);

2、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2006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2分以上)或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60分以上或雅思(IELTS)成绩6.5分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80分以上;

3、已取得报考学科专业硕士阶段课程结业证(由校级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

4、近三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以上(2)属于所报考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在前五名)

(五)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六、招生方式

1、普通招考:我院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2018年,我院所有博士生指导教师通过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含各类专项计划)。主要包括以下程序:网上报名、提交材料、资格审查、外语综合水平考试、专业课程笔试、确定候选人、现场确认、综合考核与录取。

2、硕博连读:从我院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由考生提出申请,经考核合格后确定进入博士阶段学习。具体见我院相关规定。

七、考核程序

(一)网上报名。所有考生(含20189月入学的硕博连读生与直博生)均须按《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

(二)提交材料。网报成功后,申请者须在20171231前将申请材料邮寄或送达武汉大学文理学部老外文楼2楼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朱悦老师收,电话:027-68756646,邮编:430072

我院将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者,不予准考。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

1、入学申请。,包括以下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研究经历,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约500字的自我评价等;

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申请者围绕质量院的经济增长质量、质量治理、质量大数据等研究方向确定选题,撰写研究计划。研究计划主要包括:选题价值、文献综述、研究方法、研究框架等内容。研究计划应按照学术规范进行写作,严格遵守学术道德,文本做到逻辑清晰、观点鲜明、结构合理,总字数以2万字左右为宜;

(研究计划可于2018228日前邮寄或送达质量院)

3、《武汉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与《武汉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

4、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入

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5、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出具

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我们将对外公布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

6、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7、其他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8、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申请表(符合条件且申请的考生请提供);

(三)资格审查。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者,不予准考。

(四)外语水平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查申请者运用外语进行阅读与写作的综合能力。

1、时间:2018317日(暂定)上午830-1130

2、地点:武汉大学(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请于考试前一周在网报系统自行打印)。

3、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外语综合水平考试阶段需加试政治理论(文科考试内容主要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理科考试内容主要为自然辩证法)

4、政治理论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018317日(暂定)下午1400-1700,满分为100分。

5、考生自带文具:12B铅笔;2、黑色中性笔;3、橡皮擦。严禁携带其他物品进入考场。

6、公布成绩:考生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若对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复查。学校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认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在网上公布,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7、免试: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除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各类专项计划、优秀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计划除外)

1)以第一作者或以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英文文章,被SCISSCIA&HCI收录;

2)雅思(IELTS)成绩7.5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96分及以上或GRE成绩280分及以上(有效期内)

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的考生应在20171231日前向报考院系提交申请表,经报考院系批准后可免试外语,未提交申请表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

8、考生在连续两个招生年度内报考我院,上一年度参加我校组织的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所获成绩达到65分,可向我院提出申请免考,且需在我校2018年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复查结束前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

(五)专业课程考试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课程考试。专业课程考试由我院统一组织,主要考查申请者掌握专业基础知识的水平和科研素质。专业课程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1、考试时间:2018317日下午(暂定)。

2、考试地点:武汉大学质量院209教室。

3、考试科目:经济增长质量。

4、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5、成绩公布:我院将在3月底前公布考试成绩。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复查。我院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查,并向申请人公布复查结果,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六)确定参加综合考核(面试)人员名单。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专业课程笔试成绩、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外语水平免试者,外语成绩按100分计),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整体考核,根据整体考核成绩确定参加综合考核(面试)人员的名单。

整体考核成绩的权重为:综合表现成绩占40%,专业课程笔试成绩占40%,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占20%。其中,综合表现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申请者提交的研究计划、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专家推荐意见、申请者自我评价等。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整体考核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七)现场确认。获得综合考核资格的考生,须到研究生院进行现场确认后参加综合考核。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和安排,届时可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whu.edu.cn/recruitWeb/)或研究生院主页(网址:http//www.gs.whu.edu.cn)查看。

八、综合考核与录取

(一)综合考核

我院以面试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分为导师考核和专家组考核。

1、导师考核:主要考查候选人的学术研究兴趣、学术素养、培养潜质和研究能力等。导师和候选人面谈,面谈时间不得少于60分钟,由导师对候选人的各项能力进行考核;

2、专家组综合考核。主要考查候选人的学术素养和培养潜质。考生将本人的科研经历、科研成果、研究计划等内容做成PPT进行30分钟以内的口头报告。考核专家重点针对考生汇报的研究计划进行提问,并对考生学术素养和培养潜质做出评价,考核时间不少于60分钟/。其中,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培养潜质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3、外语水平考核。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考核以口语对话形式进行,每名考生测试时间在10分钟左右。

综合考核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各部分权重分别为:导师考核占40%,专家组综合考核占40%,外语水平考核占20%,。按照总评成绩由高向低依次录取。

最终考核成绩=导师考核成绩*0.4+专家组综合考核成绩*0.4+外语水平考核成绩*0.2

综合考核各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形成考试档案保存。

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判断依据为考生所学专业代码的前4位与

报考专业代码的前4位是否相同,不同则为跨一级学科)是否须加试两门

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综合考核收费180元,由我院财务室按学校规定收取。

(二)录取

1、录取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我院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考生名单,初录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

2、录取类别:非定向就业

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非定向就业: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毕业时按照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九、有关要求与说明

1、综合考核(面试)人员名单及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不得录取。

2、考生与考生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与考生所在单位协商;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我院不承担责任。

3、对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的申请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参加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将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并与推荐人一并记入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失信档案。在当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十、信息查询及咨询

1、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提供历年专业课试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2、导师是否招收跨学科考生及招收同等学历考生请在导师信息表中

查看,导师已招收硕博连读生及直博生人数可咨询我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或导师。

3、有关招生信息,将及时在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whu.edu.cn/recruitWeb/)或研究生院主页(网址:http//www.gs.whu.edu.cn)上公布,并请考生注意查询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网站(http://www.iqds.whu.edu.cn/)相关内容。

4、联系方式

1)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传真):027-68754125

Emailwdyzjc@whu.edu.cn

2)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电话027-68756646

Email87214034@qq.com

十一、其他事项

1、在培养过程中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按硕士研究生模式培养及毕业。不适宜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应予以淘汰。

2、硕博连读、直博生等招生方式及各类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工

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以上实施细则未尽事宜,严格依照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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