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院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9-09-23     字号: [小] [中] [大]

为确保我院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我院2020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2020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包括制定本单位接收推免生具体实施细则及工作时间安排,做好招生宣传、资格审查及复试等各项工作。

2、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按照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汇总申请材料,协调各复试小组工作,统计复试综合成绩等。

二、接收推免生计划

1、推免生人数:15名(实际招生人数依据生源情况可适度调整)。

2推免生学位类型:全日制学术学位。

3、接收专业:宏观质量管理。

4、接收生源范围:校内或校外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推免生接收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习成绩优秀。总评成绩名列本学院(或系)同年级、同专业前茅。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接收。

3、考生本人须为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取得生源学校推免生资格。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期间必修课程均为及格以上,且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处分记录被接收的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1、发布接收办法

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另行公告)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接收为推免生。我院招收推免生专业目录及《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可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查询。

2、考生填报志愿

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可更改。

网报入口: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宏观质量管理专业

3、资格审核及志愿管理

我院筛选、查询考生志愿,并完成资格审核工作。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后,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并解锁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志愿。

4、复试

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并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我院查看考生回应状态和志愿详情,下载接受复试考生名单并组织复试。

5、待录取通知

将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通过后,在我院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同时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发放待录取通知必须有相应的复试成绩,并注明回应时限。

考生应在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收待录取的考生,可视为放弃待录取)。

考生一旦确认待录取,则不可填报志愿及接受各类通知。

我院查看考生回应状态,下载待录取考生名单。

6、其他注意事项

1)在发放复试通知前,考生若成功修改志愿,则为放弃原志愿,我院会及时进行生源补充;

2)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

3)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在考生接受或拒绝操作前,我院可以撤消。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安排: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灵活安排复试时间和复试方法,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二)复试内容及要求

1、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尤其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察。心理素质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3、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40%+综合面试×60%。所有推免生均需具有复试成绩。复试小组将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并给出评语和分数,按照总评成绩由高向低依次录取。

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原则

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和复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

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七、信息公开

1、我院将在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iqds.whu.edu.cn/)及时公布推免生工作的具体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咨询电话:027-68756646,电子邮箱:87214034@qq.com,联系人:周老师。

2、申诉举报电话027-68754125Emailwdyzjc@whu.edu.cn

八、获夏令营优秀营员招录政策

获得我院2019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优秀营员资格,并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体检合格,须在9月28日下午2点前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院专业志愿,并按要求确认,在我院招生指标范围内,可免复试直接接收为我院2020年推免生。否则视同放弃优秀营员享有的优惠政策。

九、推免生奖励措施

1、所有全日制推免生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2、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特等奖10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以下简称“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5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二等奖3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

2019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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