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院关于举行2018年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8     字号: [小] [中] [大]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措施。按照我院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题报告对象

2016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计划于2019年答辩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二、开题报告时间安排

2018926日。

三、开题报告工作要求

1、认真确定选题。研究生须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结合导师研究领域、相关研究项目或课题以及本人的研究特长,与导师协商,确定论文选题。论文选题应密切结合宏观质量管理学科发展与国家经济和社会建设需要,要求具备一定的理论创新与应用价值。

2、广泛查阅文献,深入调研,收集资料,制定学术研究方案,在此基础上撰写开题报告。具体内容包括:

1)论文选题的理由和实际意义;

2)国内外关于该课题研究的现状及趋势;

3)本人的详细研究计划,包括研究目标、内容、拟突破的难题或攻克的难关、自己的创新或特色、写作计划等;

4)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开题报告的书面材料不得少于3000字。

3、开题报告考核小组由35位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人员构成,考核小组成员对论文选题的意义和撰写计划的可行性进行认真评议。经考核小组讨论通过后,研究生方可正式进行搜集资料、专题研究和论文撰写工作。

4、研究生要对开题报告做充分准备,撰写《武汉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登记表》,并制作PPT,介绍开题相关情况。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时间为25-30分钟,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时间为15-20分钟。

四、开题报告程序

1、开题报告会组长宣布开题报告会组成人员名单;

2、开题报告会组长主持会议,宣布开题报告会开始,提出基本要求;

3、研究生汇报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

4、开题报告会各成员提问,对每位研究生的提问不得少于2个问题,研究生作答;

5、待所有研究生汇报完毕,休会,列席会议人员退席;

6、开题报告会成员对研究生开题报告及其汇报进行评议,形成决议,就是否同意开题进行不记名投票,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为通过;

7、开题报告会主席向研究生及与会者宣读开题报告会表决结果;

8、开题报告会结束。

五、开题报告结果

开题报告评议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二种。

1、开题报告通过者,继续进行学位论文工作。

2、开题报告结果为不通过者,给予一次重新开题的机会,在6个月内重新开题。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开题或再次开题仍未通过,则终止研究生学习。

六、其它

1、开题报告主要检验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独立驾驭能力和研究能力,考察写作论文准备工作是否深入细致,包括选题是否恰当,资料占有是否翔实、全面,对国内外的研究现状是否了解,本人的研究是否具有开拓、创新性。

2、开题报告考核小组对开题报告进行评议,主要评议论文的选题是否恰当,研究设想是否合理、可行,研究内容与方法是否具有开拓性、创新性,研究生是否可以开始进行论文写作等。

3、开题报告结束后导师或指导小组成员应负责对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研究生听取意见后,进一步补充修改。开题报告考核时应有详细记录。对开题报告存在问题较多者,考核小组有权建议其在6个月内重新开题一次。

4、硕博连读生进入博士阶段学习后,开题报告的时间和要求与博士研究生一致。

5、开题报告结束后,研究生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并由研究生指导教师在开题报告登记表 “评语”栏中填写评语。研究生应将开题报告登记表复印一份连同登记表原件一并上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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