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待企业的退出行为
发布时间:2017-12-11     字号: [小] [中] [大]

    较多实证研究证明,在企业其他特征不变的情况下(规模、所属行业等),决定企业退出与否的因素就是“生产率”和“产品质量水平”。现有研究大部分都已印证了“生产率市场选择效应”,即生产率低的企业退出市场。也有研究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印证了,产品质量比生产率对企业退出行为的影响更大。同时,能够为消费者提供功能更好、质量更高的差异化产品的企业,他们一般都具有更高的市场盈利能力,其生存状态也会更好。可以看到:随着我国经济转型的不断深入,市场竞争也在不断加剧,生产率对企业生存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产品质量对企业生存的正向效应已更加凸显。说到底,企业的生存与退出,本质上就是企业以其所拥有的资本、劳动和技术等要素资源,受到市场上消费者对产品质量需求的引导,在不同市场、不同地域或不同行业之间的转移,是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微观机理。企业可以通过内部产品或业务结构的调整,即新旧产品的更换交替、更高质量产品的提供,进而促使企业生命得以不断延续。
    在旧常态下,通过金融支持、需求管理等方式可提高企业存活率进而提高经济增长水平,但新常态下依靠企业间创造性破坏的资源配置提高企业存活,将成为持续提高经济增长水平和经济增长质量的必经途径。
    可以看到发达国家一直沿着降低注销成本、完善破产程序以及建立资本多渠道退出机制等方向,帮助企业顺利退出,加快产业的新陈代谢。政府一般不介入企业退出行为,依靠市场化退出机制自动调节。企业退出是实现产业创新的市场选择过程,企业亏损和生产能力的闲置是提高产业效率、实现产业创新的具体表现。政府不能直接介入企业退出,在我国进入新常态的大背景下,政府要依靠市场化退出机制进行自动调节,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退出环境,由市场主体自主自愿自行调节,例如:注销、进入破产程序以及资本退出机制等,进而使得资源可以从不能有效利用的领域退出,参与到新的循环之中。
    同时,政府也可依据企业的生产率和产品质量水平对企业提供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根据企业的国际标准采标率、团体标准参与制定等情况,对企业产品质量水平进行认定。根据生产率和产品质量水平确定企业的信用等级,进而依据“市场信号”来制定和实施针对企业的税收减免等政策。
    当然,我们也需要引导企业从“利润导向型战略”转向“产品质量导向型”战略。企业较高的生产率只有转化为高产品质量,才能抵抗企业失败的可能。高质量的产品,均是能够较高程度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因而,政府需要引导企业更加关注消费者的质量需求,通过生产标准的提高形成企业的事实标准。同时,引导企业将自身的产品质量品牌传播给消费者,使企业产品获得市场和消费者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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