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社会信用体系
发布时间:2018-09-15     字号: [小] [中] [大]

早在19世纪中期,在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大背景下,美国需要大量的资金发展工业,这一市场需求催生了信用市场的诞生,这一时期在市场上出现了首家对企业征信的事务所,也是目前最具有影响力的企业征信事务所——邓白氏集团。此后不久,到1860年,随着美国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消费者对消费信用的需求越来越大,这一时期出现了美国第一家个人信用局。二战后,美国的经济稳步增长,市场对企业信用、个人信用的需求又再次被释放出来,信用市场发展迅速,征信机构的数量快速增加。但是,随着信用市场的不断扩大,在信用服务、消费者隐私等方面出现了一系列问题。为此,到了20世纪80年代,美国政府前后出台了一系列维护信用市场正常运行的以《公平信用报告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通过制定信用市场主体的行为准则,保证信用市场的健康发展。到了20世纪80年代末,美国信用市场受到互联网技术革命等因素的影响,征信企业进入大规模的兼并整合时期,从2200家下降到400家左右,进而形成了以标准普尔、穆迪、惠誉等为代表的资本市场信用机构,以邓白氏等为代表的企业信用机构,以益博睿、艾可菲、全联等为代表的个人信用机构。

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美国已经构建起相对完善的信用体系,用于支持信用市场的日常运转。美国的信用体系包括信用服务机构、信用监管体系和信用保障体系等。信用服务机构提供的主要服务有:商账追收、信用保险和信用担保等。信用服务主要由私营公司提供。按照信用服务的不同种类,可将美国信用服务公司分为三大类。第一类即是服务资本市场的信用服务公司,目前世界三大资信评级公司标准普尔、穆迪和惠誉均属美国公司,三大公司提供的资信服务主要包括债务评级、针对股票基金等市场提供专业分析报告等。第二类即是服务企业的信用服务公司,美国的邓百氏就是目前国际上最著名、历史最悠久的企业信用服务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841年,其构建的全球商业信息系统收录了近3亿家企业的信息档案,服务范围覆盖全球200多个国家地区,世界各地的客户通过邓白氏全球网络可以轻松获取全球范围内的优质商业信息。第三类即是服务个人的信用服务公司。目前美国的个人信用服务公司有益博睿、艾可菲、全联等。以益博睿为例,该公司目前是全球领先的信息服务公司,公司成立至今已经超过125年,在37个国家拥有约1.6万名员工,主要为个人提供信用相关的数据,并提供分析工具和解决方案。信用监管体系即是指美国政府基于法律进行适度监管。美国的政府监管部门包括财政部货币监管局、联邦储蓄保险公司、国家信用联盟办公室等。信用保障体系主要是指美国完善的与信用相关的法律,包括以《公平信用报告法》为核心的16部法律,剩余15部法律分别是《平等信用机会法》、《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公平信用结账法》、《诚实租借法》、《信用卡发行法》、《公平信用和贷记卡公开法》、《电子资金转账法》、《储蓄机构解除管制和货币控制法》、《甘恩-圣哲曼储蓄机构法》、《银行平等竞争法》、《房屋抵押公开法》、《房屋贷款人保护法》、《金融机构改革-恢复-执行法》、《社区再投资法》和《信用修复机构法》。这些法律对信用信息披露的规则、信用主体使用信用信息的权利义务以及信用主体的失信惩罚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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