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定”才能“理性”
——四谈"质量与改革"
发布时间:2012-11-01     字号: [小] [中] [大]

    先说一个最近发生的故事:去年来我院参加“卓越绩效高级研修班”的浙江带队领导,前几天来我院讲课,特别跟我说受参加这个班的浙江许多企业家的委托,要当面向我致谢。致谢什么呢?去年来参加学习的这些企业家们,当时受所在地政府的引导和政策鼓励,都准备进入光伏产业,有些知名的大型企业都已经开始着手购进设备了。因为来武大质量院学习,当然就向我问及对投资光伏产业的看法。我非常肯定地告诉这些企业家们,这个产业绝对不能进入,市场风险和政策风险都非常巨大,进入相当于“自杀”。目前该产业的事实,已经完全验证了去年初我的判断,无锡尚德和江西塞维这两个光伏产业的“明星”,已经陷入了多么困难的境地,甚至将当地政府都拖入到巨额负债不能偿还的危险中。就因为我当时非常明确的判断,致使来学习的这些企业家们避免了一场“灭顶之灾”,所以,该负责人才要代表这些企业家们向我表示感谢。
    这个故事实际上代表着我历来的一个基本逻辑,那就是对地方政府所号召的所谓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划能力,以及通过各种行政手段吸引企业进入这些产业的疑问。如果,地方政府有这样高明的能力,能告诉企业什么是好的产业,什么产业具有战略性,什么战略性的产业具有高利润,那还要企业家和市场主体干什么呢?干脆由这么高明的地方政府,直接来从事这一产业好了。多年计划经济的结果,已经告诉我们,政府绝对没有规划微观经济的能力,更没有能力预测哪些行业是新兴的,哪些行业是战略性的,这一切只能在市场的运行中才能得出。而政府唯一能做的,就是提供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特别是均等的公共服务,以及对不良行为的监管。这就是我能做出企业家不应进入光伏产业这一理性判断的科学支撑,说到底,是来自于我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理性认识,所以,面对当时光伏产业大跃进的喧嚣与热闹,我的淡定完全是基于对基本逻辑的理性把握。
    还是回到质量与改革的话题上来,与以上的故事一样的,目前质量领域的改革,同样也面临着对政府在质量领域的职能如何定位的问题。总的判断是,无论是社会,还是政府自身,都困扰于一个基本问题,那就是政府在质量领域的职能过于宽泛,似乎只要一提到质量,就下意识地想到应该由政府来进行管理。尤其是当社会出现了某些重要的质量安全公共事件时,全社会几乎都将矛头指向政府,并要求政府马上采取行动,似乎政府具有神奇的力量,能够解决这些问题。由于路径依赖的原因,有些行政官员也非常热衷于推出各类行政措施,来实施对质量领域的管理。这些行为的出发点当然都是非常正确的,那就是希望政府来解决质量问题。但是结果如何呢?确实很值得进行科学的评估。如果发展光伏产业不是政府的能力所在,那么面对同样是经济现象的质量治理,就是政府的能力所在吗?质量作为产品和服务交易中的一种内在属性,本身就是企业自身的行为,包括质量安全问题,也不完全是属于市场失灵的范畴,而简单的应由政府治理。实际上,无论是基于竞争的市场机制,还是基于合作的社会组织机制,都能够对质量发展和质量安全起到有效的激励和监督作用。只有当市场和社会都失灵的时候,才是政府应该进行质量管理的领域。也就是说,政府在采取质量管理的措施时,应该问一问市场会不会发挥作用,社会会不会发挥作用,如果这两类作用都失灵时,才应该是我发挥作用的时候。
    现在的实际情况是,政府部门往往不是去培育市场和社会的作用,而喜欢直接地采取治理措施,这样既抑制了市场和社会的功能,又使得政府自身不堪重负。良好的出发点,换来的却总是不如人意的结局。其原因就在于,微观的事情干得太多,而规则、制度和服务这些宏观的领域则明显干得过少。
    “淡定”,我觉得是目前政府质量管理者,最应该具备的一种心态,这不仅是取决于管理者对自身有限能力的理性认识,也是源于对社会和市场作用的尊重。所谓“淡定”,就是作为政府的管理者,应该时刻地树立对市场和社会的“敬畏”之心,也应该多花一些时间去研究一些措施出台的科学规律和理论支撑,尤其是对其实施的约束条件,以及未来运行中的效果,进行理性的评估。
    面对处于转轨期的中国质量,平常心至关重要,这对于质量的决策者而言,是面对质量改革所应该有的重要心理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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