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中的“僵尸股”
发布时间:2016-04-28     字号: [小] [中] [大]

   根据2015年7月3日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方式确定及变更指引(试行)》,股票可以采取做市转让方式、协议转让方式或竞价转让方式之一进行转让,只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挂牌企业可以变更转让方式。2014年8月25日,新三板正式采取做市商制度。

自新三板正式采取做市商制度以来,新三板呈现出的最主要特征是上市多退市少,在悲观者眼中这也是新三板的最大隐患。那么新三板为何呈现出上市多退市少的特征呢?首要原因是与IPO相比新三板挂牌条件相对较低,导致很多企业可以满足新三板的最低要求,上市多的局面逐渐形成。同时,也由于其挂牌条件较低,挂牌企业的质量良莠不齐,无法激发新三板市场的交易量。此外,已经挂牌的企业也可能由于受到流动性不足的限制而存在退出难度。上述原因都有可能造成新三板呈现出上市多退市少的特征。

如果新三板中的交易量足够活跃,那么上市多退市少也不是一个什么大问题。然而,现在的问题是上市多退市少的同时,交易量却不够活跃。从下图中可以看出,新三板挂牌企业的数量在近四年内大幅上升,换手率也有所增多。但是,换手率的增长幅度明显小于挂牌数量的增长幅度。也就是说,在新三板中,存在大量的“僵尸股”(dead stock)(如下图1)。“僵尸股”是股市用语,并没有标准的定义,现在一般有三种解释:第一是长时期横盘,不涨不跌的股票,第二是成交量稀少的股票,第三是长期停牌的股票。

图1 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及换手率

除了上述数据以外,诸多报道也涉及了“僵尸股”的现存状况。中华工商时报2015年12月9日的报道中就指出,截止2015年12月,“据金融choice数据显示,新三板股票有60%的股票尚没有成交”。

僵尸股的大量存在很有可能让股票投资者失去信心,更多的投资资金将流向其他资本市场,从而导致股市的投资融资等功能受到影响,最终使得股市萎靡。因此,“打僵尸”将是新三板的重要工作之一。也因为僵尸股的存在,沪深交易所对退市制度方案作出了一些修订,股票成交量和成交价格也成为衡量股票是否达标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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