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信息传递遭遇“雾霾”
发布时间:2015-11-12     字号: [小] [中] [大]
    近日,东北地区受雾霾影响严重,整个城市一片朦胧,建筑踪迹全无,霓虹灯大字孤零零地“悬”在空中,网上满是“天空飘来五个字”的调侃。商场、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内也弥漫着异味,严重危害着市民健康。然而,雾霾突破1400的沈阳发布一级预警数小时后,环保局状况频出,应急预案“形同虚设”,建筑工地却顶着停工禁令继续施工、环卫工无防护街头作业,市民对重度雾霾一头雾水,更不知如何预防。在PM2.5状况频出已不再是新闻的今日,为何雾霾仍肆虐而人民仍迷茫?
    究其原因,我们可以发现虽然PM2.5是健康的隐形杀手,但相关政府部门也难辞其咎。每年供暖季,空气质量都会相应下降,持续的空气污染应当足够引起相关部门的警惕,关乎健康的重大事件应当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但事实上在政府、环保局、教育局等单位网站上并未提前看到雾霾信息或是预警信息,空气质量实时数据公布也存在滞后,仅仅通过官方微博、电视台、报纸等媒介发布预警。在一级应急响应措施实施后4小时,有项目工地仍在作业,这说明相关部门执行力低下,上下级信息流动不通畅,同时监管缺位,导致反馈不畅,信息中断造成严重后果。
    从市民角度看,多数市民对雾霾仅仅是感性认识,对具体的危害程度、如何预防并不了解,需要通过口口相传来了解相关信息,由于政府公布信息渠道的限制,很多市民甚至根本不知道启动了应急响应,也不知道应急响应的具体内容。这种政府部门和市民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政府掌握的一手信息无法及时传递给市民,严重危害了市民健康。
    可见,要提升政府应对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政府需要增进对信息本身的认识,优化信息的传递方式。政府内部,应当加强监管,增强流程反馈,在信息传递的每个环节及时确认进展,保障每个环节的落实;政府与市民之间,政府应当切实关注人民的健康,将雾霾监管常态化,将空气质量作为政府各部门网站的常规信息板块,不要仅仅依赖“事后补救”,更要做到事前预防。同时,应当优化信息传播的渠道,依据信息传播的速度和质量选取最适合的信息发布平台,形成多方联动的信息发布模式。例如用微博、广播等碎片化的传播方式对最新进展进行及时更新,用微信公众号对雾霾的危害和防护措施进行推送等。市民和市民之间,也应当充分发挥信息时代下的信息传播优势,借助如“绿色呼吸”、“PM2.5in”的第三方检测网站拓宽对信息的获取渠道,提升自己的健康意识,主动搜集相关信息,做到对自己的健康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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