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逃费”成为企业“标配”
发布时间:2017-09-15     字号: [小] [中] [大]

   

    近日,第五届中国企业社保高峰论坛发布了《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2017》显示,超过7成的企业存在社会保险逃费现象,这将企业逃费行为再一次拥向人们关注的视野当中。由于宏观经济下行、劳动力成本上升,过高的社会保险费率给企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假设一位员工的月收入为1万元,那么他需要缴纳的“五险一金”和个税总额为2545,拿到手的工资只有7455元,为此企业需要付出的成本为14675元。
    社会保险费指的是企业和员工按照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共同缴费,来应对年老、疾病、失业、工伤和生育等诸方面风险。根据最新的人社部下发的一系列降费率的通知可知,我国的企业社会保险名义缴费率为28.25%,这在全球175个国家中居第14位,前13位均为欧洲发达国家。而通过《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5)》和历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失业发展统计公报计算我国企业社会保险实际缴费率仅为18.3%,这与我们CEES调查数据统计出来的18%的实际缴费率非常接近。
    目前我国新一轮的企业逃费行为出现了以下几个新现象:第一,曾经主流的逃费行为是通过不去相关部门注册登记企业或以临时工、家庭成员等身份雇佣员工,将其归入其他按规定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种类,随着上海市等地区陆续出台《关于规范本市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应依法为劳务派遣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种逃费行为得到了遏制,社保参保覆盖面从2015年的90.3%提高到2017年的94.3%。第二,以往的逃费行为只要30天内补缴,没有任何惩罚措施,且就算30天内无法补缴,也可用固定资产进行抵押。随着《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2013〕20号)出台,对延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大量延迟缴费行为强制接受罚款,社保缴费时间合规的企业比例从2015年的82.2%增长到2017年的84.1%。第三,以降低盈利水平或名义工资水平(即缴费基数)来降低实际缴费能力是政策的灰色地带,成为近两年来 众多企业心水的逃费新方式。《白皮书》显示,社保缴费基数合规的比例从2015年的38.34%下滑到2017年的24.1%,短短两年时间骤降14个百分点,目前,社保缴费基数完全合规的企业仅占24.1%。大量不合规企业统一按最低基数进行缴费,这样的行为表面看来提高了员工的现实收入,但长远来看,将影响到员工退休之后的待遇享受。
    逃费现象如此普遍,地方相关部门在实施社保费征收的过程中必然存在着一些混乱,例如社保缴费基数由当地社保部门制定,而社保费由地税部门征收,《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员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那么社保部门会比常年征收个税的地税部门更加了解员工的工资吗?显然不可能。多部门管理无端增加了交易成本,也同时给监管增添了不必要的麻烦。且不排除地方政府有时会为了促进就业和税收收入而变相鼓励企业规避社会保险缴费。另外,对于员工来说,对社会保险知识的缺乏可能会使其被迫与与逃费的企业合谋;尤其是一些低收入、低技能劳动力,为提高当前收入主动要求企业不缴纳社会保险,恰恰企业对这部分劳动力的缴费意愿很低,仅热衷于提供高福利来激励高人力资本员工。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中国企业社会保险逃费现象层出不穷?企业逃掉的那部分社会保险费流入何方?企业逃费行为对企业本身的绩效和员工的劳动生产率产生怎样的影响?是接下来研究的重要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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