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或区域好质量的发展,离不开其市场、社会和政府的共同治理,具体包括“供给主体”——企业、“需求主体”——消费者、“中介主体”——技术机构、“社会主体”——社会组织和“监管主体”——政府五个质量主体。为促进质量的共同治理,“中国好质量奖”共设置五个奖项,各奖项设置如下:
    (1)“中国好质量奖”企业奖:1名
    (2)“中国好质量奖”质量公民奖:1名
    (3)“中国好质量奖”质量技术机构奖:1名
    (4)“中国好质量奖”质量社会组织奖:1名
    (5)“中国好质量奖”质量公共服务奖: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