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难在“制度公平”而非“技术进步”
发布时间:2018-11-29     字号: [小] [中] [大]

    据中国光伏发展产业报告,随着光伏产业的技术进步,我国光伏发电产业成本下降和产品更新换代速度不断加快,从2007年到2017年,光伏发电度电成本累积下降了约90%。截止到2017年,我国光伏发电累积装机达到130GW,连续三年装机总量世界第一,占全球总量的32.4%。仅2017年一年全国新增装机达到53GW,占全国电源新增装机的39%。我国光伏暗夜经过近10年的高速发展,已经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光伏产品和设备成本已经大幅下降,目前基本实现度电成本0.5元/千瓦时,到2020年业界估计将至0.33元/千万时。2018年青海格尔木光伏发电应用领跑者基地中标的上网电价为0.31元/千瓦时,已低于当地0.32元/千瓦时的煤电上网标杆电价。全球10大光伏企业中有8家为中国的光伏企业;光伏发电技术全球领先,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占到全球的70%以上。然而,即使在发电装机规模全球最大、发电技术全球领先的情况下,我国光伏发电成本却是全球最高的几个国家之一。而导致我国光伏发电这种怪象的原因,目前不是光伏本身的技术成本问题,而是非技术成本太高的问题,市场分割、并网成本、土地费用是导致光伏发电平价上网的主要问题。

    市场分割是中国能源市场的一个典型问题。虽然我国已经淡化了唯GDP论的政治考核,但是各地政府依然首要看GDP,导致各地为支持本地企业的发展而采取一些“贸易保护”的政策。以南方电网的广东与云南为例,广东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排头兵与领头羊,其电力消费量自然逐年高涨,但广东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并不丰富,而同在南方电网的云南省各类可再生能源电力都十分丰富,可再生能源发电占云南发电量的80%以上,甚至可以100%地使用可再生能源供应云南本省的经济发展的情况下,有超过一半以上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可供外调。但是广东省为了自身经济的发展的考量,并不完全接受云南省的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调入,即使成本比本省火电低的情况,仍然优先选择本省的火电。导致云南光伏发电企业受益受损,也意味着发电成本的上升。为解决此问题,国务院专门出台文件强制要求广东消纳云南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50%以上,这本身也说明了“成本有效”在市场割据的条件下变成了“成本无效”。

    并网难是光伏发电企业另一大难题,由于光伏电站多在太阳能资源集中的偏远地区,而非电力消费聚居区,为了将光伏电力外送,本应由电网公司承建的输配系统转嫁到光伏发电企业,即使按照国家政策先期由光伏发电企业自建的输配系统在并网后,电网企业应即使回购,但目前国内光伏电站自建的输配电系统被电网企业回购的比例仅约为5%。例如,2017年年底建成的一100万千瓦的光伏电站,同期投资上亿元配套建设了一座330千伏升压站,投资5000万建设了一条45公里与12公里的330千伏输电下路,并自行维护这些输配电设置的日常运行。

    土地费用高同样是导致光伏发电平价并网难,光伏电站通常建在荒地、山地或者戈壁沙地之上。而在我国这些土地也通常并定义为工业用地,相对于火电企业而言,光伏电站通常又需要更多的土地,但是征地单位成本却是一样的。即使在我国西北荒漠地带,有时的土地成本也达到3000元/亩,而在同地区的火电企业通常并不会选择离电力消费聚居区较远的地区。例如,我国某光伏企业在沙特阿拉伯中标的光伏电站上网电价折合人民币约为0.12元/千万时,除融资贷款利率仅有2%这一原因外,其荒漠化的土地免费征用是另外一个重要原因。

    这些原因说明,光伏发电平价上网在我国技术上完全不是问题,而是需要制度创新,给光伏发电企业一些公平的竞争环境才是我国能源革命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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