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政策实施正当时
发布时间:2017-09-15     字号: [小] [中] [大]

    近一两年,围绕产业政策、产业政策在具体规划中的应用与实施产生了大范围的争论,来自学界、政策部门和智库机构的不同方面对此都发表了自己的判断,甚至有很多的普通民众也对这些议题产生了兴趣,成为中国当前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热点和焦点问题。

    有争论应该具有很好的正面效果,中国经济发展的历程中,很多重大的理论问题都引发过深入、深刻和较大范围的争论,最终形成的结论往往符合了基本经济规律,也形成了广泛的共识,助推了前几十年的经济增长。显然,道理和理论往往越辩越明晰,而且在这一过程中,通过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普及了不同学科的常识,而且更多展现了逻辑和理论的力量。

    当前的这些争论可以归结为到底是产业政策(规制政策),还是竞争政策更为符合中国经济发展的总体方向上。中国前面40年的改革开放过程中,从中央到地方的不同层面,在差异化的产业结构当中,产业政策总是一个焦点问题。各种产业政策实施的效果到底如何,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在实现预期效果同时是否带来了负面效应,长期和短期效应是否有不一致性,这都使得不同学者对此提出质疑。

    毫无疑问,有学者认为不同国家的经济发展历史,尤其是日本和韩国在经济起飞过程中,似乎都实施了组合性的,有着动态调整特征的结构化产业政策,还有不少研究结果认为,这些是日本和韩国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在此过程中平滑转型升级的重要原因之一。由此,这似乎可以成为中国重视和实施产业政策的理由。然而,根据经济史的相关研究结论,也有学者提出,即使如日本和韩国,当前经济政策的主导方向也走向了竞争政策。这正是因为这些国家在政策的实践过程中逐渐认清了过度实施的产业政策破坏了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反而带来了企业商业行为中的寻租等负面影响。

    根据相关国家的历史和经济发展的经验,竞争政策的根本目标是社会经济福利的最大化,或者是维护经济自由竞争秩序。当然,这种竞争政策的目标和价值取向绝对不是单一维度和线性发展的。Motta在《竞争政策》一书中通过总结美国、英国、德国和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竞争政策发展历程,得出的结论是,竞争法律和竞争政策通常受到了社会和历史性因素的影响。在社会冲突激化的时期,比如美国和欧洲面对1930年代的大萧条经济冲击之下,竞争政策的执行力度受到了限制。而在二战之后的日本和德国,出于打破作为集权政治基石的经济权力集中的考量,获胜的协约国将竞争政策和发对托拉斯垄断的政策也施加给了这两个国家。

    从中国40年的改革开放过程来看,竞争政策要适时进位了。如果早期阶段,市场发育不完善,基础设施落后,政府主导的产业政策更突显重要性,那么面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当下,竞争政策在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就是必然的方向了。竞争政策有利于推动创新,竞争政策有利于提升产品的质量,竞争政策有助于防止政府失灵,为中国经济增长质量的进一步提升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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