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品的供给问题
发布时间:2017-10-30     字号: [小] [中] [大]

    简单了解过经济学,或者学习过现在市场上比较流行的经济学教材的初学者,往往都会接受这一种观点,即公共品应该由政府来供给。然而,这里面存在的问题是,由萨缪尔森等人做出奠基性理论分析的、写入经典教科书中的这一学说是有着较大的局限性的。这种局限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由于存在外部性而导致的私人供给公共产品这一分析逻辑,有着比较严格的假设前提,即所要提供的是一种严格意义上的公共产品,即同时满足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这一类商品。而现实社会中,真正严格意义上的公共产品是少之又少的。在另一方面,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在历史上我们能够观察到的某些类别的公共产品,实际上其供给也在发生显著的转变。例如重大基础性的研发投入,过去我们常常认为太空探索这样的基础性科学研究,没有私人机构愿意投入。但是,如马斯克(Elon Musk)这样的企业家在21世纪以来对于太空货运和可回收式火箭技术的研发投入的热情和已经产生的商业化成就,已经证明这些以前人们所视为理所当然的公共品,这些需要政府投资否则无人愿意投入的领域,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再举一例,如同大规模的消灭急性传染病,人们此前认为,可能也很难指望政府之外的机构对其进行大规模投入。但是,近年来,如盖茨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在消灭重大传染病领域的巨额投入和显示出来的决心及意志,已经承担了原本人们只能寄希望于政府的这一类责任。这样的例子还可以举出很多。

    此外,退一步说,即使面对的是一种纯粹的公共产品,政府的提供也会产生一些需要针对性解决的弊端。现在假设需要由政府对公共产品进行供给以纠正市场均衡当中的供给不足,即寄希望于实现次优均衡的结果(Optimal second best)。这时候又会出现两个难题,对此,Bergstrom, Blume, and Varian (1986)对此进行了严格的理论分析。一个是对于私人部门供给的挤出效应,在理论分析中,政府投入多少,往往意味着私人机构会等比例的退出。另一个是政府从何种途径对这种供给提供资金的问题,而采用不同的税收方式获得资金,本身又进而带来了扭曲效应。与Sandmo (1975)的经典研究相关的是,如果政府无法通过一次性总量税为公共产品的供给进行充分的融资,那么其他税收的扭曲效应可能更高。而这些弊端,至少是在政府供给公共产品的过程中需要用不同的机制进行限制。

    本文想要说明的最后一点,但依旧仅仅是现实中的围绕政府和公共产品关系要关注的问题之一,即要明确公共产品供给和生产的多种形式。本质上,公共产品的供给和生产也有较大的差别。公共产品的供给的出资者是政府,但是生产方式则可以多样化,如私人的完全生产提供,私人与政府联合生产提供、私人与社会组织(社区)的联合提供,或者现在也比较流行的社会组织与政府的联合供给等等。在这多种选择集合之下,留给政府独家供给的领域实际是很有限的。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没有充分的理由过于强调公共品的供给、甚至是生产,必须由共有机构组织实施。反之,弊端也是比较明显了,常常容易混淆政府和市场的界限,以及在责任上自我束缚。

    实践中,我们常常可以听到这样的观点,即必须由政府来供给某种产品和服务,私人部门的进入只会搞乱市场,而依据的理由就是经典经济学中的公共产品相关理论。然而,上述分析已经告诉我们,无论是公共产品理论的发展、实践和实证的进步,都已经比较清楚的表明,纯而又纯的公共产品是极少的,即使面对这类产品,由政府提供也要限制其可能存在的弊端。另一方面,也要明确公共产品的供给,要寻找更为有效的次优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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