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的准入改革深化
发布时间:2019-09-15     字号: [小] [中] [大]

  前不久,证监会在京召开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工作座谈会,提出了未来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12个方面重点任务。其中非常重要的就是提高资本市场的准入水平,降低准入的门槛。

  从改革开放后四十年我国资本市场准入制度和模式的变革来看,主要是体现在提供交易标的的主体和进行购买的主体范围的扩大上。另外,从主体被允许进入的投资领域,资本市场的产品领域和空间领域这些维度来看,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外商资本在经过上述三个阶段的开放之后,可以进行投资的领域限制大大缩小了,不仅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参股商业银行,还可以设立合资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和期货公司等,也向外资开放了评级、审计、律师等金融服务领域。外国资本和我国民营资本进入资本市场,主要是证券市场和银行业的范围逐渐扩大。同时,各个市场主体在债券市场当中可以进行的交易活动和购买的产品也大大扩展了。

  四十年来,资本市场在市场规模上日益壮大,在规制体系上不断完善,在资金配置,以及在对宏观经济增长上发挥着更大的推动作用,从而我国的资本市场在中国经济增长的历史进程当中已经发挥了显著的作用(张金清和陈卉,2013)。但是,目前的资本市场准入制度依然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体制机制障碍,这些难题要求对我国的资本市场准入制度进行进一步革新。

  而这次的改革提出了12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可以推动资本市场在我国宏微观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发挥更主要的稳定器和驱动力作用。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以往处于不利位置的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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