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时健留给我们的精神遗产
发布时间:2019-03-17     字号: [小] [中] [大]

    今年3月5日, 一位伟大的中国企业家褚时健先生告别了这个世界。一时间,学界、企业界对于褚时健先生的悼念文章瞬时爆发出来,人们在怀念这位伟大的企业家,更是在怀念这位企业家身上所体现的伟大精神。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正是有像褚时健先生这样的企业家敢为人先,甚至“以身试法”,才推动了制度的不断改革,让人们创业动力更强。
    斯人已逝,我们到底该思考些什么呢?一个社会要进步,经济要增长,关键的关键就是要有良好的激励制度,也就是要让更多的人干事,更少地人不干事。这个理论,就是研究企业家精神最为伟大的经济学家鲍莫尔提出来的(不幸地是,鲍莫尔先生也在前几年刚刚去逝)。他说,评价一个制度好坏的根本标准,就是看这个制度是“创造型制度”还是“汲取型制度”。所谓创造型制度,就是能够让大家都干活的制度,所谓“汲取型制度”就是大部分人想着怎么分配,极少数在干活。褚时健刚刚创业时所处的时代,大抵是一种大家都不干活的时代,因为干多干少一个样,国有企业没有关心效益和利润,所有职工都抱着铁饭碗。而褚时健却恰恰是能够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他打破了这个制度。他搞质量管理、搞技术改造、搞绩效激励,所有的一切都是在当时的制度上所不允许干的。一个县卷烟厂,本来可以坐享其成,享受垄断的利润。但是褚时健却偏偏要打破这一切,因此他也让玉溪卷烟厂从一个县属小厂快速成为亚洲第一。因而,我认为褚时健先生留给我们的精神遗产,第一位的就是“企业家要创新而不能总想着套利”。任何制度都不是完美的,也就是说任何制度都存在着套利的空间,当企业家都只专营于套利,而不是真正地去创新,是没有希望的。当然,创新比套利在很多时候更难,甚至是不被允许的,这就是伟大企业家与普通企业家的区别,伟大的企业家能够敢于打破制度的束缚,创造创新的条件,走在制度的前面。
    褚时健先生一生是辉煌的,但也不得不说是悲惨的,一生过着清贫的日子,遭受牢狱之灾,妻离子散。导致这一切的导火索,是因为在邻近退休时100多万美元的“贪污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于这样的结果,我们已不好再加以评论。然而,褚时健先生却再一次用自己的身家性命向世人传递着一个常识“企业家的创新需要激励”。我并不认为企业家是神,他可以凭白无故地去创新,可以不用任何回报去创业。企业家与一般人相比,有更高的忍耐性,更有高的风险偏好,但并不等于企业家可以永远不激励。如果一个制度把企业家当成“公仆”,那就是本末倒置了。当前企业治理最大的问题,就是激励和约束问题,从根本上说还是激励问题,干好干坏一个样,还有谁干活呢?企业家是极富创新精神的,但其也是有血有肉的人,也有个人私欲,我们的制度需要用法治的手段来规范企业家获得个人利益是合法的,而不是泯灭企业家的个人利益。褚时健先生让我们的制度在思考,我们看到了一些改变,但改变的步伐还不如预期。所有的企业家群体,包括民营企业的企业家,都应该得到一个可靠的预期,那就是他们的个人利益是能够被承认和被保护的。
    褚时健先生伟大之处在于,以个人的牺牲让我们思考制度的改变,以唤醒更多的企业家去创业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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