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保制度的国际比较
发布时间:2016-12-30     字号: [小] [中] [大]

    世界各国在社会制度、经济发展水平、历史文化以及社会保险的实施时间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因而,产生了不同的社会保险负担方式和制度。这其中为我国研究者讨论最多的就是社保负担方式的问题,企业社保缴费率正是问题的焦点。一般而言,国际上通行的社会保险负担方式不外乎四种方式,即政府+企业+个人、企业+个人、政府+企业或者个人负担,国外典型发达国家主要采用的是前两种方式。
    采用这种方式的国家由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社会保险。企业(或雇主)和个人(或雇员)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定期缴纳社会保险,作为社会保险资金来源。当资金入不敷出时,国家财政予以补贴。典型国家主要有:德国、日本、英国等,我国目前采取的也是这种方式。即使负担方式相同,我国和其他几个国家的社保项目,以及不同负担主体的缴费水平也是不一样的。这些国家中,既有高福利国家(如英国、瑞典),又有自保公助型国家(如美国、德国、日本),还有强调个人缴费责任为主的完全积累制国家(如智利、新加坡)。分别将这些国家企业的社保缴费水平与中国企业作比较,我们发现中国企业当前的社保缴费率为 31.3%(全国平均值),仅次于瑞典。瑞典企业的社保缴费率最高,为 31.4%,与中国相当。智利企业的社保缴费率最低,只有1%-7.2%。由此得出:在世界典型国家中,中国企业当前的社保缴费水平较高。瑞典是典型的高福利国家,经济高度发达。瑞典企业多为能源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产品附加值高,企业盈利高,相应地承担社会保险的能力也较强。此外,能源和资本密集型企业劳动力投入少,这也大大降低了企业缴纳的社保费用。然而,中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远远赶不上高福利国家。虽然我国人口众多,劳动力廉价,企业在人工成本方面具有比较优势,但中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居多,较重的社保缴费负担将抵消我国企业在人工成本上的优势,使企业竞争力减弱。更何况,在从“摇篮”到“坟墓”的天堂般高福利国度里,企业的高度保障、政府的高额补贴,使职工缺乏个人参保意识,怠于工作。
    中国的社保制度要求企业、个人和政府共同参与,这与自保公助型国家类似。自保公助型国家有:德国、日本、英国和美国。将中国企业的社会保险缴费率与这些国家相比,更具有说服力。中国企业的社保缴费率比德国高出近10个百分点,比日本高3.2%-17.7%,比英国高18.1%,是美国的2.86 倍。中国的企业在经济实力、科技水平、工艺技术等方面与德国、日本、英国和美国仍有一定的差距,较高的社保缴费负担使得中国企业丧失了在国际贸易中的人工成本优势,影响了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新加坡和智利属于完全积累制国家,这类国家的社保制度强调个人在社缴费中的责任和义务,与我国要求企业、职工、政府三方共同参与的社会保制度不同。与这两个国家相比,中国企业当前的社保缴费水平就更高了。虽然新、智两国企业的社保缴费率与中国企业的可比性不强,但是两国已经成功实施的一些社保政策值得我国借鉴。1981年,智利在养老保险领域建立了“智利模式”,在多个管理个人账户养老基金的公司引入竞争机制,促进了养老金的保值增值。这一做法为中国管理社保基金提供了借鉴。此外,两国注重社会保险的个人积累与个人保障,尽量降低企业社保负担的做法,对我国减轻企业社保负担,释放企业生产活力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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