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率降低对企业负担的影响
发布时间:2017-01-13     字号: [小] [中] [大]

    从2016年5月1日起,我国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市场主体减负、增加职工现金收入。人社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6号)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6号)里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可以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而人社部、财政部在早前《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4号)里规定,从2015年3月1日起,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里规定,从2015年10月1日起,将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降至0.75%。人社部、财政部《关于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0号)规定,从2015年10月1日起,将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1%降到不超过0.5%。自此,目前我国已经涉及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在内的4个险种降低了缴费比率。

    一直以来,社保较高的名义缴费率,造成了大众对企业社保负担过重的印象。尤其是2010年以来,劳动者工资增长较快,相应社保缴费数额也增加较快。加上《社会保险法》实施后社保征缴比之前更加规范,偷费漏费现象减少,进而导致负担相对增加。为此,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是否降低社保缴费率的问题做了很长时间的研究和讨论。一些学者认为,在经济下行压力大的背景下,降低社保费率是为了促进企业摆脱困境。这次阶段性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也是更好地积极 推进供给侧的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扎实做好化解过剩产能等一系列的改革工作的重要举措。据预测,降低社保费率,全国企业每年可降成本1200亿元。位于山东德州的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每年社保费缴纳总额超过3000万元。据该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段慧玲介绍,山东降低2个百分点职工养老保险费率后,每年可降低企业成本近200万元。虽如此,仍然还是有人担心,国家“一言不合”就降社保,虽然减轻了企业负担,但社保基金到时候还能支撑庞大的需求吗?对此,有学者比较高、中、低三种缴费率地区的企业行为,并进行政策模拟。研究结果显示,降低缴费率将使得企业的参保程度上升,适当降低政策缴费率,可以使得实际缴费率提高,参保程度上升增加的社保缴费收入可以抵消缴费率下降减少的社保缴费收入。这个观点是基于数据的分析得出,因此我下一步将思考如何利用中国企业-员工匹配数据,考察在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前后,企业的参保决策,我想这是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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