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治理的另一种思路
发布时间:2018-11-14     字号: [小] [中] [大]

    政府、企业以及消费者是质量治理所涉及的三大核心主体。目前我们质量治理的思路主要是处理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政府一方面要约束企业生产出安全合格的产品,即保安全;另一方面政府也要想办法激励企业生产出更高质量的产品,即促发展。这种思路紧紧抓住了质量制造者——生产企业这个质量源头,应当说是十分有效的,特别是对于质量安全维度的治理。
    然而,这种思路忽视了三大主体中消费者的力量。忽略消费者的作用,质量治理很难达到最优,特别是要实现高质量的发展,消费者需求与挑剔才是激励企业生产出更高质量的源动力。在当前高质量发展要求下,我们必须重新审视消费者这一主体在治理中的作用。
    阿克洛夫的“柠檬市场”理论告诉我们,质量治理的关键是解决买卖双方之间的质量信息不对称。企业作为质量的生产者,掌握更多质量信息的优势,而消费者作为质量的使用与承担者,事前掌握的质量信息非常有限。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很大程度上就表现为,买方即消费者了解掌握产品的质量信息太少。既然质量治理的症结在于此,治理的思路就变得非常简单与清晰:告诉消费者质量信息就是治理!只要消费者掌握质量信息的全面性与准确性达到能够正确地支持其决策购买时,这个市场的质量就基本治理好了。
    所以,质量治理的另一种治理就是,给消费者呈现更加全面更加准确的质量信息。
    由谁来提供?可以是政府,但是更多的应该是第三方市场组织,这里也有分工。政府应该提供底线安全的质量信息,即这个产品是否达到最基本的国家标准,是否是安全的;第三方的市场组织来解决更多、更好的问题,即这个产品相比而言质量水平到底如何。很明显,在我们的质量市场中,还十分缺乏这样一些第三方的市场组织,来提供指导消费的质量信息。
    如何提供?互联网大数据是很有效的渠道。这里要解决一个质量信息“从何而来、到何而去”的问题。质量信息从何而来?按主体来划分可以有四类:生产企业的生产及宣传、政府的检查监督、第三方技术机构的检测、其他消费者的使用体验感知等。生产企业与政府的信息对消费指导的作用非常有限,第三方技术机构的信息消费者又无法获取,所以质量信息的最主要来源是先前消费者使用感知的信息。从何而去?当然是流向更多的消费者。来自于先前消费者的感知质量评价,为后来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提供指导,这就是治理机制。因此,我们要运用互联网,运用大数据技术,要建平台,让更多的消费者能够发布质量信息,并让更多消费者能够获得这些信息。
    还有一点非常重要,针对缺乏质量信息发布的第三方市场组织的现状,我们的技术机构应当勇敢地站出来充当这一角色。具体做法也很简单,学习德国商品检验基金会,就做比较试验,用自身技术的优势来比较市场中在售商品的质量水平,并向消费者发布,以此来增加消费者获取质量信息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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