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视角下的幸福内涵
发布时间:2019-06-15     字号: [小] [中] [大]

  心理学将幸福感看作一个人的身心发展状态,是主观经验与客观能力之间的平衡,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生活满意度和物质快感,二是个人发展与实现。由此也衍生出两种不同的幸福感理论——主观幸福感(SWB)和心理幸福感(PWB)。

  心理学领域对于幸福感的研究最早是基于哲学“快乐论”的主观幸福感研究,起始于20世纪60年代。它是评估者基于自我确定的标准对生活质量的总体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人们对事件的情绪反应以及他们对生活的满意度,并且主观幸福感注重更持久的幸福体验,而不是短暂的情绪状态,认为虽然心态随每个新事件的影响而波动,但直接的心理体验不一定会导致长期的幸福(Wilson,1960)。主观幸福感包括情感和认知两个部分,情感包括积极情绪和消极情绪,且积极情绪与消极情绪并非同一连续体的两个部分,有不同的驱动因素。认知指生活满意度,是  人们用自己构建的标准评价出的满意度,它更接近人的认知水平。主观幸福感包含很多的情感因素,是一种主观体验,具有主观性、综合性和相对稳定性(Diener,1984)。

  二十世纪80年代以来,新的心理学研究在实现主义哲学观点的基础上从人的自我发展和实现的角度解释幸福感,强调人的潜能的实现,重视自尊、生活目标、社会服务、人际关系,这与主观幸福感强调“快乐”是不同的,被称为心理幸福感(PWB)。心理学家Ryff从接纳自我、人际关系、自主性、生活目标、环境把控6个维度来定义幸福感,并发现人在不同的年龄段在上述6个方面有不同的侧重,但总体幸福水平基本一致(Ryff CD,Sinker B,2008)。Ryan则从自我整体需要的角度来研究幸福感,认为自主、认可和关系是三个基本的心理需求,不同的环境和社会对这三类需要有不同的促进,从而增进幸福,但若这三类基本需要被阻止,导致个体完整性受到损害,就会对幸福感产生消极影响(Ryan,2000)。

  心理学还提出了许多具体的理论模型来解释幸福感的影响机制。目标理论认为幸福取决于需求的满足和目标的实现(Marks、Kitayama,1994)。弗洛伊德认为最大的幸福来自于本能,特别是性本能的满足,放弃本能的快乐有损幸福。马斯洛则提出需求层次理论,人的特定需求得到满足后还会追求更高层次的满足,人的潜力和价值的实现是最高的幸福。目标的内容,追求目标的方式和结果都会影响人们的幸福感。判断理论认为幸福是与某种标准相比后产生的感觉,现实情况好于标准时人们会产生幸福感。期望过高对幸福是不利的,乐观的人更多向下比较,悲观的人更多向上比较(Oishi、Diener,1999)。活动理论则认为幸福来自活动而不是活动的目标,幸福来自有价值的活动本身。特质理论认为有的人倾向于积极地体验生活,特定领域的满意度与他们的整体幸福无关,他们有快乐反应的倾向,快乐是种个人品质(Guardia,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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