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裹挟的政府标准
发布时间:2017-05-15     字号: [小] [中] [大]

    近年来,电动汽车在我国的发展势头,可谓是一路高歌。由于高涨油价和日益严重的气候问题的担忧,人们对运用清洁能源的电动汽车的需求量越来越大。2016年我国新能源乘用车总体销量就超过32万台,同比增长达84%。伴随着电动汽车产业的蓬勃发展,我国从2005年至今已经先后发布了233项电动汽车相关标准,其中国家标准就达到了59项。然而,如今有关电动汽车标准的争议并未停止,尤其是有关低速电动车标准的争论更是愈演愈烈。

    随着电动汽车逐渐被消费者接受,市面上出现了种类繁杂的电动汽车类型,比如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又如微型纯电动车和低速电动车。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这三类车很好理解,主要是根据动力模式的区别进行的划分。目前较多企业都有生产这几类产品。对于低速电动车到底如何划分,标准该如何界定,目前却几方争论不休,所以相关标准迟迟未出台。

    可以说,政府在低速电动车标准上是存在两难处境的:一方面,政府不能制定的标准,会抑制正处于上升势头产业发展。之所以会出现低速电动车这类车型,实际上是满足了消费者对于低端车型的需求。尤其在三四线城市及农村市场,因为低速电动车外形尺寸与微型纯电动车类似,而低速电动车又拥有更高的性价比,所以受到了大批消费的拥趸,仅去年全年低速电动车销量就破百万台。如果政府的标准定得太高,就会导致中国欠发达地区民众消费低端汽车的需求无法满足,间接毁灭了这样需求庞大的低端电动汽车市场。另一方面,由于低速电动汽车在电池使用寿命、续航里程等方面,与纯电动汽车存在较大差距,一直被诟病为质量低劣,可能存在较高安全隐患的产品。

    到底低速电动汽车的标准该怎么定,是参照电动汽车的标准来规范呢,还是按照现有低速电动车的质量水平来定?是对低速电动车高标准严要求,还是放松标准规制让其发展?实际上,我们说,还是要让市场说话。标准不应该被裹挟,尤其是政府制定颁布的具有市场准入门槛性质的标准,更不应该被部分利益集团所裹挟。无论这类产品属于高端、中端还是低端产品,消费者喜欢的产品才是好产品。既然我国还有大量低端电动汽车的消费者,那么就说明这类产品不是质量差。相反,这类满足了需求的产品是质量水平好的产品,尤其是相对于价格而言,是质量大大超越了那些所谓“高端”的产品。

    确实,现在不仅在中国,全球范围内电动汽车都是快速发展的重要产业,而标准又在产业发展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哪个国家,哪些企业能率先在标准上先声夺人,就可能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掌握国际市场主导权。这也是为何目前我国政府积极推动中国电动汽车标准“走出去”的原因。然而,政府在标准国际化方面的追求,并不等于政府在标准方面职责的全部。最基本核心的职能,还是应该做到最基本的健康、安全、环保这里底线的坚守。而在这个底线之上,市场有什么新的车型,有何适应需求的新举措,政府不应该插手,也不该干预其发展。不然本应公平公正的市场底线的规范,就成了被少数利益群体裹挟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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