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发达国家为师——德国
发布时间:2016-11-15     字号: [小] [中] [大]

    1887年8月,英国议会通过侮辱性的商标法条款,规定所有从德国进口的商品必须标注“Made in German”字样,以此将价廉质劣的德国货与优质的英国产品区分开来。时移世易,如今的“Made in German”无疑成了高质量的代名词,奔驰、宝马、博世、双立人、戴乐等品牌都在各自的领域达到世界顶尖级别。虽然已经有人将德国产品高质量的原因总结为流程化、可测量、自动化、职业化和工具化,但德国质量的发展史其实是一个漫长且循序渐进的过程,而这一发展得益于一系列的措施和各类社会组织的建立。

    最标志性的措施,是德国出台了以“双元制”为特色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也就是上文中提到的“职业化”。该体系通过“校企合作”促进技能型工匠的培养,并依托“双师型”的职业技能教师队伍推动面向市场一线职业技能人才的成长。上述职业教育体系使德国形成了较为雄厚的技术工人的人力资本优势,从而满足了劳动力市场对专业化、高技能工匠的迫切需求,有效推动了“德国制造”的转型和崛起。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列法规法案的颁布和实施。作为战后经济崛起的典范,德国以美国反托拉斯法为蓝本,制定了《反限制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一系列促进市场竞争的法案,其主要内容是认定可能导致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对市场垄断的标准进行明文规定,并禁止拥有或潜在拥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进行合并等。这些法案为德国企业营造了公平公正的质量竞争环境,使企业生产高质量产品、进行质量创新的主动性明显增强。

    1917年德国成立了标准化学会(DIN),并于1920年成立VDE检测认证研究所。战后,德国的标准化组织获得了较大发展。1967年,德国成立了第一家TüV Rheinland检测分支机构,并于1985年成立了质量体系认证公司——DQS控股有限公司(DQS Holding),上述机构的主要职能在于制定和颁布满足市场需求的标准、认证等质量信号。通过第三方的社会组织,德国产品的生产和检测走上了更标准化和规范化的道路。

    1952年,德国成立了消费者协会总会,其主要任务是提供消费信息与消费咨询,处理消费者投诉等。1964年,德国进一步设立了商品检测基金会,创办消费类杂志《检测》(TEST),其主要内容是对各类消费产品进行检测,并向社会公众发布检测内容与结果。1970年,德国颁布了《分期付款法》,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有效扭转了消费者在信息获取以及质量维权能力上的不利地位,维护了消费者的质量权益。1971年,德国公布了第一个消费者政策的报告,通过保障有序竞争,从质、量两方面维护了消费者合理的质量需求。消费者是质量的最终端和评价者,通过完善消费者权益,倒逼生产者规范自己的生产行为,有效地保证了质量的安全底线。

    这些措施有效地促进了德国产品质量的提升,值得我国在发展“中国制造”的进程中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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