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机构合并,改头换面还是有效变革?
发布时间:2016-09-07     字号: [小] [中] [大]

今年7月调研期间,我通过与市场监管局各级人员接触,发现市场监管局将质监局、工商局、食药监等等机构合并。三局合一的思路,是从机构设置上解决原来职责交叉、界限不清的问题。在市场经济的实际监管中,由于质监部门监管生产、工商部门监管流通,导致市场监管出现盲区、死角。正是这些盲区、死角,加上职能交叉、界限不清所造成的“几不管”现象,让诸如毒牛奶、毒豆腐、毒豆芽等及不少假冒伪劣产品曾一度横行肆虐。因此,有针对性的划分职能、调整运作机制,在下一步改革中显得尤为重要。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与“三局合一”部门自身的改革同步,这些改革叠加,促使目前的市场监管体系正发生转变,基层市场监管工作面临一些现实困境,也将面临新的挑战。

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合并后的监管能力与履职不相适应。“三合一”模式,将原工商、质监、食药监整合,成立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按镇(街道)设立基层分局,整合后,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涉及面更广、更庞杂,加之基层监管架构变化。合并后行政人员数量不变,同时行政新区的设立,导致相当一部分人员的分流。这样一来,行政资源投入非常不足。据市场监管执法队工作人员反馈,他们平时需要耗费大量精力在处理消费者投诉等事项上,相反在扶持企业发展方面却力不从心。

更麻烦的是,这些监管人员需要同时具备几个合并机构的专业素质,对他们的能力要求相对较高。隔行如隔山,要实现对食品、药品的有效监管,尤其需要相应的专业知识与技能。以原食药监部门的一线执法人员为例,他们经历了由卫生到食品药品到市场综合监管的一系列变迁,执法环境的不断变化,执法人员的不断调整,对于执法人员的队伍建设和经验传承也提出了新的挑战。一些在专业性比较强的岗位(如特种设备、检验检疫等)驾轻就熟的同志,不得不从头开始接触、学习和从事新的工作,这无疑是一种浪费。基于以上分析,理顺基层事权关系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难题。在职能调整和体制改革后,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在新组建的市场监管部门需进一步明确。在顶层设计层面,需尽快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调整。理顺市局与分局的监管体制,使基层监管体制统一、完整、有序。只有合理划分各级监管部门事权,做到能力、资源与权责相匹配,才能使市场监管不止是机构合并,而是一次有效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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