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光荣的进化吧!-对胚胎基因编辑的一些看法
发布时间:2018-11-28     字号: [小] [中] [大]

    生物学家贺建奎用基因编辑技术,为七对儿艾滋病携带者夫妻的受精卵上修改了一个叫CCR5的基因,可以让他们的后代一出生就具有艾滋病免疫能力。

    一石激起千层浪,大多数都在谴责这一实验,支持者的意见成了怒海孤舟。

    反对基因编辑的声音中,最理直气壮的一个是:用无法表达意见的婴儿做实验,万一“脱靶”,让婴儿患上不可预测的遗传疾病怎么办?谁该为婴儿的人生负责?

    一涉及婴儿的话题,很容易触动人们内心最柔弱的神经,会让人们的情绪战胜理性,失去理性判断。舔犊之情,是生物界普遍存在的,并不是人类独有的。大自然也并不特别钟爱这种情结,这种情结之所以能够在生物界普遍存在,并不是神赋予的,也不是大自然的恩赐,而是因为那些没有舔犊之情基因的生物,随时自然演化的进程,都断子绝孙了,只有那些竭力呵护幼儿的生物,才延续了下来。

    说的再直白一些,人类之所以呵护幼儿,并不是基于一种伟大的爱,而是为了自身基因得以延续的必然选择。

    我这样说并不是反对人们歌颂这种爱,理性的认知,并没有亵渎这种爱,反而强化了人类必须要拥有这种爱的理由。

    有理由相信,任何一个想要后代的人,都不可能拥有戕害自己后代的本能,如果有,那他多半早就断子绝孙了。

    人们虽然都爱幼崽,但在对待自己的幼崽和别人的幼崽间,还是有差别的。人们更爱自己的幼崽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也是自然演化的普遍规律。

    所以,永远不要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指责别人对自己孩子的爱,更不要在自己脑海里构建一种爱的标准,并试图把这一标准强加到所有人的头上。如果这一互不侵犯的规则不能被很好地贯彻,早晚有一天人们会发现,自己也有可能成为千夫所指的恶父母。

    这就是自然法,它高于一切人定法。任何违背自然法的行为,都会被其反噬,任何违背自然法的人定法,都会带来更大的人间悲剧。

    每个人都想要让自己的后代更优秀,至少更健康,尤其是有遗传病史的人。如果有一种方法能够实现她们的愿望,我相信大多数人都愿意倾尽家财来实现。对于一个有遗传病史的人家,如果自己未来的孩子很大概率上会被遗传某种疑难杂症,现在,有一种风险未知的基因编辑技术,能很大概率上阻断孩子患病的可能,请问,这样的测试,人们为什么要反对呢?人们真的认为自己比人家更关心自家孩子的健康吗?还是仅仅是基于一种对无知的恐惧,害怕某种未知风险的疾病通过结婚生子的方式扩散到自家后代身上呢?且不说这样的担心有多么多余,人们要求禁止此类实验的请求,本身就是对自然法的亵渎。计生政策杀死无数胎儿时,人们的伦理正义哪儿去了?还是仅仅因为那些被杀死的不是人们家的婴儿呢?

    即便出现了某种风险,承担后果的当然是孩子的父母,父母既然自愿选择了这一决定,就一定有自己的权衡。一群冒着巨大风险为科学趟路的人,一群为人类的幸福寻找出路的人,人们反对什么呢?

    有人会说,既然是自愿,有人问过婴儿的意愿了吗?她们长大成人后,面对自己被改变的、可能有缺陷的基因,她们找谁说理去?

    如果照这个逻辑,我也完全可以问那些因为有技术有可能帮助自己摆脱遗传疾病、却被人阻挠不许使用这一技术、从而一出生就患有先天疾病的孩子,人们打算用多么恶毒的语言问候那些阻挠的人呢?

    如果照这个逻辑,是不是每个父母都要先征求了那个还没有受精的“受精卵”是否愿意降临人间后再去受精呢?

    如果照这个逻辑,是不是每个有先天遗传疾病的人都可以咒骂自己的父母为什么当初不征求自己的意见就把自己生出来呢?

    如果照这个逻辑,是不是每一个对自己出身不满的人都可以质问自己的父母为什么不征求自己的意见就把自己生下来了呢?

    当人们仅仅基于情感而不是逻辑看待问题时,人们知道自己会闯下多么严重的弥天大祸吗?

    当然,我知道,大多数人的担忧肯定不止于此,包括,缺陷基因是否会影响到子孙后代,它对人类后代构成了一种未知的从而是不可接受的风险,无法获得后代的同意意味着我们万万不可使用基因编辑等等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其《世界人类基因组与人的权利宣言》中)荒谬地赞同将人类基因组作为人类共同遗产保护的概念。同样,“奥维耶多公约”第13条规定:

    “寻求修改人类基因组的干预措施仅可用于预防、诊断或治疗目的,并且只有在其目的不是用来为后代引入任何基因组上的修饰。”

    如果不以“为后代引入任何基因组上的修饰”为目的,那到底要怎样才能实施任何此类修饰呢?欧盟委员会没做任何解释。英国、德国都很明智,没有签字同意这类废话(美国也没有),其他许多国家都持强烈保留意见。

    关于第1点,对生殖细胞系干预措施的许多反对意见强调:这种干预措施是令人反感的,因为它们会影响“好几代人”。然而,这种说法不仅适用于所有辅助生殖技术,也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生殖。

    关于第2点,想想每年约有790万名儿童——占全世界总分娩数的6%——出生时具有遗传或部分遗传起源的严重天生缺陷。如果有性生殖是由科学家发明的,而非源于进化生物学机制,那么它永远不会被监管机构许可——效率太低且非常危险!

    对后代造成损害的风险要多轻才是可允许的?如果以有性生殖为恰当基准,那么就需要证明其他改变生殖细胞系的技术有特别严重的可预见危险。

    关于第3点“严重且无法量化的”安全问题出现在所有新技术当中,但同意之所以毫不相干,简单而充分的理由就是:能够同意或拒绝同意自己生殖细胞系中这些变化的相关人尚不存在。

    我们每个人都必须为尚未降生者做决定而不必考虑其意见,因为他们不能到场同意乃不可避免。所有想成为或可能成为父母的人,就那些可能影响未来子女的问题,都会自行做出无数决定。他们一向这样做,没有征得未来子女的同意。

    “未经同意”非但不成为不替未来子女做决定的理由,还恰恰是我们必须做这样决定的理由——我们不得不这样做。这里的道德义务是做出正确的决定。”

    如果这里有显而易见的责任,尽可能合理考虑父母的其他优先事项,那么肯定就是尝试创造一个最棒的孩子,一个最健康、最聪明、最能抵御疾病的孩子。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只要条件允许,就会给自己的孩子提供教育、疫苗及良好饮食。全盘考虑,这就是为求最好的结果而行动的意义所在。我们有道德上的理由这样做;虽然它们不一定是压倒一切的理由。

    史蒂芬·霍金最初预测,在地球不适宜我们居住以前,我们可能有大约76亿年的光阴可过;他最近修正了自己关于地球可供持续居住并与其物理存在相矛盾的立场“为了人类的未来,我们还是必须继续进入太空(…)如果不逃离我们这个脆弱的星球,我认为我们将无法存活到下一个千年。”

    我们确信,未来将不再有人类,也不再有地球。我们要么被自己的愚蠢或自然的蛮力所抹去,要么通过一个比达尔文进化更理性和更快速的过程进一步发展——在《增强进化》一书中描述了这个过程。更确定的是,地球将不存在。我们的太阳终会熄灭。这个星球上的一切生命可能性,也将随之沉寂。“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我们可能希望:我们的后代进化得更好,发展出生存所需的科学和技术,让我们(他们)能够找到另一颗星球去殖民,甚至可能再造一颗星球;同时,更好地处理生活在这颗星球上的问题。”

    我们迟早必须逃离我们脆弱的星球和我们脆弱的“本质”。有一种方法,能同时增强我们完成这两件事的能力,那就是改善人类自身。我们可以用“足够安全”的方式这样做。一如既往地开展基因编辑科学研究,直至我们能够做出理性选择的那一刻,是我们不可避免的道德义务。

    我们当然不能停下脚步,加入光荣的进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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