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特检院、江苏特检院、南京特检院、南京锅检院、重庆特检院、湖北特检院、武汉锅检所、云南特检院、沈阳特检院等平台理事单位:
各平台理事单位与我院共同承担的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基于风险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关键技术研究”项目)任务9和任务10,正在对典型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案例进行复原性研究。为了推进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双方的职责分工,请各单位于9月28日前,提交以下实证分析材料:
1、在辖区内具有典型性和一般性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报告》2份、以及典型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法院判决书。
2、贵单位对典型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责任划分的分析报告,5000字。
3、贵单位认为对课题研究有价值的其它资料。 联系人:武大质量院李丹丹,13476073932。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
201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