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对2014级博士研究生公共英语课进行分级教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05     字号: [小] [中] [大]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博士生英语课程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本学期对2014级博士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进行分级分类教学。原“通知”中要求的分级考试因时间关系由考生初试成绩替代,不再另行安排,且全校课程教学均在本学期完成,具体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请免修免考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博士生(小语种除外),可于入学第一周内提出免修免考申请(不可过期办理),经导师和培养单位审核,于2014年9月23日前将汇总名单(须加盖学院公章)、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批。
    1、近五年内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2、近五年内以英语为工作语言工作一年以上,且在国外一流学术刊物上以英语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3、参加博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且英语成绩达到75分;
    4、入学之前三年内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560分,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笔试成绩60分,或雅思成绩6.5分,或GRE成绩1300分(新题型300分),或TOFEL成绩95分;
    5、通过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成绩合格。
    二、关于培养单位单独开设博士英语课程
    经相关单位申报,按“通知”要求条件进行审核,同意新闻与传播学院、化学学院、城市设计学院、计算机学院、电信学院、医学部等六个培养单位自行组织英语教学。
    三、关于高级班
    凡参加博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且英语成绩在63分和74分之间的博士生(小语种及自行开设的单位学生除外), 由学院教学秘书直接将名单导入本学院高级班课头中。
    四、关于普通班
    凡参加博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且英语成绩在63分以下(不含63分)的博士生(小语种及自行开设的单位学生除外), 由学院教学秘书直接将名单导入本学院普通班课头中。
    五、其他说明
    因本次是首届实行分级分类教学,考虑到学校教学资源及实际生源不一定完全符合我们的安排。故请各位老师在添加学生名单时尽可能集中在一个课头里,便于我们进行删减或调整课头(9月10日务必添加完毕)。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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