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21     字号: [小] [中] [大]

全院师生:
    按照学校教学工作日程安排,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定于2015年1月21日-1月25日(第20周星期三至第21周星期日)期间举行。
    二、考试形式
    2014级硕士研究生《宏观质量管理理论》,2014级博士研究生《产品质量与经济发展质量经典文献选读》、《宏观质量管理理论》,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研修班《科学方法论》等课程考试方式为考查,课程论文于2015年3月1日统一上交。其他课程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三、具体安排
    各课程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1、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研修班

序号 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课程名称 考试地点 监考教师
1 1月21日(星期三) 9:30-11:30 质量大数据 活动中心 王枫
2 1月21日(星期三) 15:30-17:30 中国改革论 活动中心 夏正宣
3 1月22日(星期四) 9:30-11:30 质量运筹 活动中心 刘美
4 1月22日(星期四) 14:00-16:00 中国质量史和质量文化 活动中心 李唐
5 1月23日(星期五) 9:30-11:30 宏观质量管理理论 活动中心 杨芷晴
6 1月23日(星期五) 14:30-16:30 流程再造与供应链信息管理 活动中心 朱悦

    2、2014级硕士研究生

序号 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课程名称 考试地点 监考老师
1 1月25日(星期日) 9:30-11:30 西方经济学 活动中心 罗连发
2 1月25日(星期日) 14:30-16:30 法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 活动中心 罗英

   

    四、考务要求
    1.严格学生的请假手续,凡因病、因事等原因请假缓考的,须于考试前填写《考试缓考申请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领取),考试过程中不予办理,否则按旷考处理,无故旷考者,不准参加正常补考。
    2.凡泄漏试题者,一经查出,按教学事故处理并追究责任。
    3.考场一律采取单人隔位就坐。
    4.考试科目阅卷在2月28日前完成。卷面成绩和平时成绩均按百分制填写。硕士研究生期末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平时成绩及读书笔记按30%计入总成绩,日常考勤及表现按20%计入总成绩。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研修班日常考核考勤按50%计入总成绩,期末考试按50%计入总成绩。
    5.试卷的存档将按班级放入档案袋,包括:学生试卷、空白试卷、学生平时成绩、评分标准、成绩单与试卷分析、监考记录、考生登记表等,不按要求装袋的,视为阅卷不合格。

    五、监考与巡考
    1、考试过程要加强检查和监督、巡视,做好试卷分发和保密等工作。
    2、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不得随意调换、变更。监考教师应提前10分钟带试卷到达考场。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应认真负责,大胆管理,不得随意走出考场,不得接听手机,违者将通报批评并按教学事故论处。
    3、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将试卷按学号顺序排好并认真填写考场记录,考场记录填写不全、书写潦草无法辨认、上交不及时将不予计核监考费。
    4、院领导在考试期间将巡视考场情况。
    特此通知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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