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质量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11-26     字号: [小] [中] [大]

  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和《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相关要求和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2021年我院计划招收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名。目前,已招收硕博连读生1名。

  报考条件详见《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以下称为《简章》)及招生目录。

  二、组织管理

  1、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包括:组成考核专家组,确定专家组组长;制定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确定候选人名单、初录名单;信息公开及公示;受理入学考核各类申诉,完成调查与处理、反馈工作等。

  2、考核专家组负责考核学术评价工作。包括:形成候选人遴选及综合考核的学术评价标准;客观、公正地审核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形成评议结果;实施综合考核,对考生进行全面、充分考核,提交考核成绩等。

  3、考核工作应当严格遵守研究生院和我院的相关规定,规范工作程序,各环节涉及人员,均应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切实保障博士研究生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确保质量。对营私舞弊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招生方式

  我院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2021年,我院通过“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含各类专项计划)。主要包括以下程序: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提交材料、专业课程笔试、确定候选人、现场确认、综合考核与录取。

  四、考核程序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0年11月21日—12月14日,具体流程详见《简章》。

  (二)资格审查(详见《简章》)

  特别提醒:学院将首先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逾期未按要求上传文件、逾期未按要求提交纸质档材料、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材料不全的申请人,将不予受理。必要时可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对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的申请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参加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将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并与推荐人一并记入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失信档案。在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三)外语水平考试(详见《简章》)

  时间:2021年3月20日(暂定)上午8:30-11:30。

  地点:武汉大学(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请于考试前一周在网报系统自行打印)。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除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英文文章,被SCI、SSCI、A&HCI收录,以检索报告为准。

  2、雅思(IELTS)成绩7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100分及以上GRE成绩320分及以上(有效期内)。

  说明: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的考生须于网报结束前(2020年12月14日)向我院邮寄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经我院审核批准后可免试外语,未提交申请表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

(四)提交材料

  申请者须在2021年3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按以下顺序整理后邮寄或送达:武汉大学文理学部老外文楼2楼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综合办公室,周金凤老师收,电话:027-68756646,15926340547;邮编:430072。邮寄方式:顺丰、EMS(不接受其他快递寄送方式)

  1、入学申请。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和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学习、研究经历,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约500字的自我评价等。申请者围绕质量院的经济增长质量、质量治理、质量大数据等研究方向确定选题,撰写研究计划。研究计划主要包括:选题价值、文献综述、研究方法、研究框架等内容。研究计划应按照学术规范进行写作,严格遵守学术道德,文本做到逻辑清晰、观点鲜明、结构合理,总字数以2万字左右为宜;

  2、《武汉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 (网报系统打印);

  3、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4、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将对外公布);

  5、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部门的公章);

  6、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除第4项材料外,纸质版申请材料须与网报系统中的电子版保持一致,若不一致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专业课程考试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课程考试。专业课程考试由我院统一组织,主要考查申请者掌握专业基础知识的水平和科研素质。专业课程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1、考试时间:2021年3月20日下午(暂定)。

  2、考试地点:武汉大学质量院209教室。

  3、考试科目:宏观质量管理。

  4、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5、成绩公布:我院将在3月底前公布考试成绩。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复查。我院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查,并向申请人公布复查结果,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六)确定候选人。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专业课程笔试成绩、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外语水平免试者,外语成绩按100分计),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整体考核,根据整体考核成绩确定参加综合考核(面试)人员的名单。

整体考核成绩的权重为:综合表现成绩占40%,专业课程笔试成绩占40%,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占20%。其中,综合表现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申请者提交的研究计划、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专家推荐意见、申请者自我评价等。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整体考核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七)现场确认(详见《简章》)

  五、综合考核与录取(详见《简章》及明年发布的综合考核相关通知)

  (一)综合考核

  考核时间暂定在2021年4-5月举行,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综合考核收费180元,由我院财务室按学校规定收取。

  (二)录取

  录取类别:非定向就业

  六、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博士研究生的学费及奖助金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详见《简章》。

  七、信息查询及咨询

  1、有关招生信息,将及时在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whu.edu.cn/recruitWeb/)或研究生院主页(网址:http://www.gs.whu.edu.cn)上公布,并请考生注意查询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网站(http://www.iqds.whu.edu.cn/)相关内容。

  2、监督及咨询电话

  (1)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   联系电话027-68756646

                    Email:1364277903@qq.com

  (2)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027-68754920

  以上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照《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相关内容执行。



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

  《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网址:

  http://210.42.121.116/wdyz/index.php/index-view-aid-724.html

  《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2021年招生专业目录》网址:

  https://gs.whu.edu.cn/info/1150/756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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