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简称武大质量院)是中国知名大学中唯一一所由高等学府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共建的实体性跨学科科研和教育机构,以质量现象为主要研究对象,集成经济、管理、法律、历史文化、应用数学、计算机、工业工程、标准计量等多专业学科,主要进行宏观质量管理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咨询服务。武大质量院充分发挥三方共建、协同创新的优势,大力推进“政产学研”高度聚合,成为全国质量领域的研究重镇、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和科研成果转化中心。
一、培养目标
宏观质量管理学科培养具有开阔的学术视野,具备多学科的扎实理论基础,熟练掌握跨学科的研究方法,把握宏观质量管理的国际前沿理论,能够独立从事本领域重要科学研究,并能胜任政府的宏观质量管理工作,理论研究能力与实践应用能力相结合的高层次宏观质量管理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14年我院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3人,招生专业为宏观质量管理。
三、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
四、硕士生培养成长平台
武大质量院秉持“追求卓越、创造完美”的核心理念,通过抓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抓师资提高教学水平、抓创新提高教学成效、抓服务营造温馨教学氛围、抓流程确保学位授予质量,走出了一条质量学科人才培养的崭新路径,受到各方高度肯定。质量院可为研究生的成才与成长、创新与创造提供以下平台:
(一)占据宏观质量管理学科的最前沿。我院教授著作《宏观质量管理》,开创了我国“宏观质量管理”领域的研究范式。武大质量院在国家权威、核心期刊、重要出版社发表(出版)了重要论文(专著)40余篇,为学科建设积累了丰富的成果基础。
(二)共同负责的双导师制。每名研究生配备一名主导师、一名副导师,共同指导研究生学业,提高培养质量。
(三)采用“案例式”和“咨询式”的教学方式,采取“技术+艺术”的培养方式,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
(四)在重大科研项目中培育研究生科研能力。我院承担多项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到帐科研经费过千万。研究生是质量院科研项目的重要研究力量,可以深度参与相关课题与项目的研究。
(五)优厚的奖学金待遇。我院研究生除享受或参评国家奖学、国家助学金,学校的学业奖学金、学术创新奖、专项奖学金,质量院自主设置的专项奖学金等外,参与课题项目或科学研究,成果突出的研究生可获得丰厚的学业奖励。
(六)拥有一批优质的实践基地。武大质量院先后与多个县市分别签署了“宏观质量观测与创新基地”的合作协议。我院 “大学生质量创新实践学社”也是学生实践的重要平台。
(七)主办宏观质量管理领域唯一学术期刊。武大质量院主办学术刊物《宏观质量研究》,该刊物是我国质量领域的第一本学术性刊物,填补了我国质量领域学术性刊物的空白。
(八)广泛深入的对外交流合作机遇。质量院与国外多所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开展了多层次、宽领域的合作交流,多次承办国际学术会议。
(九)深厚的校友资源。武大质量院面向全国各级政府官员、企业家和质检系统干部举办长期性、常态性的“宏观质量高级研究班”和“卓越绩效高级研修班”,每年定期举办校友论坛。
五、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报考时,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单证硕士学位(无学历证书)的考生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注: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四)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六、招生方式
我院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入学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七、报名
包括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和现场确认两个环节。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恕不接收规定时间外的补报及缴费。
具体流程及要求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3年11月6日—12月5日。
2.流程:
(1)登录网报页面按要求注册、提交有关信息和上传登记照;
(2)网上缴纳报名费200元(同等学力考生报名费400元),另代收文具费10元;
(3)网报截止后至现场确认期间,考生可打印《武汉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式两份)和《武汉大学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下载并填写相应表格。
说明: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不得修改学位学历信息,不得要求退费;网报截止后,考生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请考生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因信息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现场确认
1.时间:2014年3月10日—3月13日
2.地点: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3.流程:(1)验证→(2)交《武汉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张(专项计划考生同时交资格审查表)→(3)领取准考证。
现场确认具体安排请届时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
4.要求:
(1)往届生(含: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和身份证原件。
(2)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提交一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武汉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
(3)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初试);
(4)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三)注意事项
1.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我院不承担责任。
2.对在报考时填写虚假信息及考试中有违纪行为的考生,我院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视具体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3.对弄虚作假、考试舞弊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4.在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八、提交材料
完成报名的考生,请于2014年3月14日前将以下材料交至报考学院(系、所)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一)《武汉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上打印);
(二)《武汉大学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上打印);
(三)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四)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
(五)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复试阶段提供)。
九、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科目:公共外语(不含听力)、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初试阶段需加试政治理论(文科考试内容主要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2.初试时间:2014年3月15日全天,16日上午(16日下午同等学力考生参加政治理论考试)。
3.初试地点:武汉大学(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公布成绩:考生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本人初试成绩。若对初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复查。学校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认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在网上公布,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二)复试
1.复试时间:2014年5月。
2.复试内容:
(1)测试考生外语口语及听力水平;
(2)以面试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生需提交包括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的科研报告;
(3)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判断依据为考生所学专业代码的前4位与报考专业代码的前4位是否相同,不同则为跨一级学科)、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西方经济学和管理学。
复试具体时间、内容及形式以我院正式通知为准。
(三)体检
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录取
(一)录取原则:综合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非定向就业: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毕业时按照“市场引导、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落实就业单位。
定向就业:为通过“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招收的研究生。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十一、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一)培养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院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其他各类研究生培养费待物价部门审批后另行公告。
(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每人每年800—1500元。
(三)奖助学金:
我院将在原有基础上加紧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设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并与现有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励政策、专项奖学金政策相结合,进一步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具体政策待学校完善后上网公布。
(四)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岗位
为缓解部分研究生就学期间的经济压力,调动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研究生自教自管和实践创新能力,学校和我院每年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一定比例的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岗位,其中助管工作劳酬资助标准一般为10元/小时,助教、助研工作劳酬资助标准由聘用单位或聘用者根据聘用研究生实际工作情况确定,但不低于助管工作劳酬的资助标准。
(五)学校还可为困难研究生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六)博士生教育培养项目及课程培养项目
1.博士研究生教育培养项目主要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短期出国研修项目;研究生学术创新奖项目;博士研究生自主科研项目;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项目;博士研究生高水平科研成果培育延长资助项目等。
2.研究生课程培养项目主要有:学科通开课建设项目;研究生全英文课程建设项目;博士研究生跨学科试验区项目;导师论坛和专题讲座资助项目等。
项目的具体内容可查看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或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处。
十二、信息查询及咨询
(一)参考书目见附件二,但考试内容不限于参考书目。不提供历年专业课试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信息咨询及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代码:10486
联系部门: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珈山老外文楼二楼(邮政编码430072)
联系人:朱老师、宋老师
办公电话:027-68756646,027-68756700
邮箱:87214034@qq.com
武大质量院网址:http:// www.iqds.whu.edu.cn/
附件:
1.质量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质量院宏观质量管理专业参考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