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竞争的市场失灵——“国四”排放标准之殇
发布时间:2014-05-14     字号: [小] [中] [大]

    2013年以来,中国25个省份的100多座城市先后遭遇“十面霾伏”。而PM2.5的飙升,机动车尾气排放是元凶之一。根据北京是空气污染源分析,机动车尾气排放占约占37%。其主要原因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长期以来,我机动车动力总成技术的生产一致性不高;另一方面,我国成品油油品质量升级滞后,油品中的硫含量高,从而加重了激动车尾气排放的污染程度。
    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城市空气质量治理过程中,机动车相关标准(包括燃油经济性标准,尾气排放标准,油品质量标准等等)的升级是一个重要手段。从国I到国IV标准,每提高一次标准单车污染将减少三至五成。同时推动机动车生产技术的进步与油品质量的提升。但是,在我国目前机动车相关标准的实施过程中却存在诸多矛盾与问题。
    首先,从理论上分析,我们机动车相关标准存在供需矛盾问题。经济学中通常讲的供需矛盾主要是在产品数量上存在差异。但是,对于标准而言,不仅表现在数量的供需矛盾,而且表现在标准的多维性的供需矛盾。如图所示:

张1.png


    图中阴影部分为供给与需求匹配的部分,但是“供给”与“需求”两个空白的部分为供需矛盾的部分。这表现为两个事实:第一,供需矛盾突出,供需之间的“对称差”较大;第二,供给一方面过程,另一方面不足。过剩表现为国标供给数量上,而不足表现为多维性的满足需求程度不足。
    其次,从现实来看,机动车标准与机动车技术之间存在差距。在国四标准实施将要启动之时,几乎所有的商用车及发动机生产企业都声称准备好了,并且已经做好了技术储备。但商用车国四标准实施半年来,从效果来看,十分不理想。根据相关报道,我国商用车大部分还是停留在国II或国III标准,甚至在河北大量的国I标准的车还在销售。这主要是国标升级时,必然带动发动机技术升级与成本的提高,由于消费者对价格的敏感性,造成市场接受度不高,在利益面前,很多企业放弃发动机的技术升级路线,改为尾气排放控制技术路线,如EGR技术(排气再循环,引导废气引入进气管,降低进气中氧含量,从而降低燃烧温度,减少排放)。但这导致了发动机的生产一致性严重下降。而尾气控制技术没有发展好,导致商家想出各种办法套取“国四”标准合格证,使得国四标准的推出形同虚设。
    第三,机动车排放标准与油品质量标准存在矛盾。国四标准最早是在2010年,12月28日,《关于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四阶段限制实施日期的复函》中确定,在2012年1月1日正式实施,但是国四标准屡次被推迟,其推迟的主要原因是油品质量不达标。现国III油品只相当于欧I或以下油品,严重制约着国IV技术的推广与实际效果。
    针对上述问题应首先将强机动车相关标准的市场调研,并及时对标准进行修订,使得标准供需对称差不断减小;其次,应将强国四标准的生产监管制度的执行,对发动机生产企业进行严格检查或进行信用评价机制。从消费端而言,国家应在一段时间内对购买国四标准车进行减排补贴,使得汽车企业国四标准销售达到一定规模,从而形成规模经济从而降低成本,使得国四标准的发动机真正进入市场发挥作用。最后对于汽车企业与油品企业应建立标准联盟,从而促进联盟标准或团体标准的不断创新,而后保证机动车排放标准与油品质量标准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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