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顺的青年人在图书馆里长大,他们相信他们的责任是应当接受西塞罗,洛克,培根发表的意见;他们忘了西塞罗,洛克与培根写这些书的时候,也不过是在图书馆里的青年人。——爱默生
西塞罗(公元前106-前43年)是古罗马最著名的演说家、政治家和散文家之一。这位政治斗争中的败者却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思想财富。在其三论——论老年、论友谊、论责任——中,对社会生活和人生中的一些重要问题,诸如人的道德责任、友谊、老年、死亡、个人与国家的关系、统治者的责任、外交事务中的道德原则等,作了透彻的分析和系统的阐述。“三论”被视为国外古典时代散文之杰作,但是我认为,其《论责任》一篇中包含的有关责任的深刻寓意,绝非一般的散文可以容纳。同样,我们的先哲也有深刻的有关责任的义利观,这些古代中外的圣哲帮助我们对于责任以深刻的认知。
《论责任》是西塞罗“三论”中最重要的一部,他以书信的方式写就,向在雅典学习的儿子马尔库斯谈论道德和生活中的一些基本准则,以及人在社会生活中所应当履行的各种道德责任。在这里面他谈到了,他的前辈在论述责任的时候一般都会从论述至善说和论述全方位地制约日常生活的实际规制两个部分出发,而他认为,责任本非无源之水。他充分讨论了责任是如何从四种基本“美德”中衍生出来的,即(1)充分地发现并明智地发展真理;(2)保持一个有组织的社会,使每一个人都负有其应尽的责任,忠实地履行其所承担的义务;(3)具有一种伟大的、坚强的、高尚的和不可战胜的精神;(4)一切言行都稳重而有条理,克己而有节制。这四种来源可能会相互联系和交织在一起,但每一种都各自产生确定的道德责任。
明确责任的来源之后,西塞罗从行为准则的角度对责任给了定义。而西塞罗认为五类问题决定了行为准则。一,判断行为是有德(morally right)还是无行(morally wrong);二,面对同是有德的行为,如何选择?三,行为是否“有助于生活的舒适和快乐、对财物的管理、扩大自己的影响和权力,以及是否有利于自己和朋友”,也就是对功利(expediency)的考虑;四,有两种功利可供选择时,哪种更大?五,义(morally right)与利(expediency)发生冲突时如何选择?进而,西塞罗认为道德责任有两种:一种是“普通责任”,它适用范围很广,人们普遍都负有这种责任,许多人通过其善良的本性和学识的增进都可以达到对它的认识;另一种就是“义”,它是一种“完满的、绝对的”责任,只有具有最完满的智慧的人才能达到这种境界,它只是一种道德理想。
虽然西塞罗在定义责任的时候强调了这可能涉及义与利之间的选择,但是他也指出,把道德上的正直与利割裂开来的那些理论是极其有害的。在他所处的时代,主要的观点有两种,一种认为义利一致,没有冲突,另一种认为义利会有冲突。他认为如果承担责任与否是要在两者之间二选一的话,这种利应该是“貌似之利”。在讨论假如义与貌似之利发生冲突、如何决定取舍的时候。他首先举了第欧根尼及其弟子安提帕特的辩论来说对于同一事件可能人们对责任看法有差异。西塞罗认为这种义与利,从根本上说,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因为凡是真正有利的无不同时也是义的,凡是义的无不同时也是有利的。“道德上的正直与利携手同行。”而我们平常所见到的那种与义发生冲突的利只是徒有利的外表,也就是说,只是“貌似之利”。所以,西塞罗说利与义的冲突只是一种表面的冲突,而不是一种真正的冲突。为了使人们在碰到这种冲突时做出正确的抉择,为了使人们充分认识到凡是不道德的事情都不可能是有利的,西塞罗列举了许多历史上的和神话传说中的例子,并对它们作了透辟的分析,以此教导人们履行自己应尽的道德责任,过一种合乎“自然”的有道德的生活。西塞罗在论述责任之时也认为“诚信”和信任在其中是一个重大的问题。
中国传统哲学和文化体系中,也包含着醇厚的“义利一体”的思想。《易.文言》中有“利者义之和也”;《墨经上》写道,“义者,利也。”;《论语》中的“礼以行义,义以生利”、“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墨子的“兼相利,交相爱”、“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等等,这些从本质上都是义利终究是一致的,即所谓义利兼顾的思想。这种和谐的义利观也体现了责任和物质利益最终对立统一的观点。除了这些先贤的逻辑论述之外,在《左传》名篇《秦晋崤之战》中的“弦高犒师”的典故中,也意图给后人留下一些“典范”以遵循。郑国贩牛的商人弦高,在交易途中,偶遇秦国偷袭之师,国难当头时,能够临危不惧,一面冒充郑国使者以家财犒劳秦军,一面派人回国报警,终于解除了危如累卵的时局,就是古人以实践对责任义利观的一个诠释。
从短期和当下看,责任有时候是在义与利之间的二选一,但是这种“利”显然徒有其表,从长远的角度出发,是所谓“貌似之利”,所以,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土,传统智慧告诉我们,责任的承担最终带来的是义和利的双重收获。在论及如何让人正确选择以承担责任的时候,西塞罗认为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法律方法,是以强有力的威慑力制止这种行为,另一种是所谓哲学家的行为,通过启发人的理性和良知来防止这种行为。推论之,质量安全中的责任也是如此,短期或者短视的角度,难免让人面临义利之间的选择,但是终究还是长远的“义”更为根本。当然,让凡人从中做出正确的选择,教化是根本,也需要相应的外部手段。
国人在面对责任问题的时候很容易上纲上线,动辄以不负责任,道德伦理沦丧相称,虽然在指责对方的时候淋漓畅快,但往往于事件的补救和防患于未然无所补益。所以,没有对责任的本质鲜有深刻的理解和分析,自然对其认识也是浮于表面,难以触及人性的本质,对责任的相关问题处理没有从人的角度出发,也会举足失措。在这一点上,还需从古代圣贤处寻找灵感的源泉和文化的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