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日子,一个曾经并不特别出名的地方性乳制品公司——辉山乳业,在短短的几天时间之内变成了全国媒体和民众关注的焦点,起因就是河北省食药监局对其产品下达的下架及风险警示通告,然后又在5天之后离奇的撤销了这一通告。
这类通告的内容总都是大同小异的,无外乎是某某产品某某批次的某个或某些指标超标,因此需要厂家下架以及整改,辉山乳业的情况就是被指所生产的高钙牛奶中硫氰酸钠指标超标。本来就没有听说过的品牌出现这样的新闻倒也并不好奇,但有意思的是,在公司副总裁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质疑检测结果,以及承担检测任务技术机构的资质之后,河北食药监局很快就撤销了这条风险警示的公告,并且表明该公司的产品是合格的。作为一个省级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出现这样的事情显然是非常不严肃的。但是,这仅仅只是媒体报道所说的检测样品过期和检测机构的资质问题吗?我想更多的是我国食品监管制度机制上存在的问题。
首先,从政府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管的行为来看,虽然从市场销售环节进行抽样检测比以往从工厂成品仓库进行抽样有了不少改进,但政府部门只检测一个批次的样品,就对整个品牌的所有产品提出安全警示,是没有合理的说服力的。政府部门在通过抽检发现产品存在安全问题之后,首先应当做的,就是对涉事企业进行通报,并到企业的现场进行全面监察,查封同样批次、或是其他可能有毒有害的中间产品和制成品。特别是对于食品这类国家试图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监管体系的产品领域,监管部门更应当去追究原料环节是否存在问题,而不应该只是在被抽查产品都过期了之后,在没有任何同步的监管行为之下就这样发布一个安全警示。这样简单粗暴的安全警示和自我撤销,除了让老百姓决得恐惧和“狼来了”,进而失去对乳制品行业和政府部门的信任,起不到任何积极的作用。
其次,这一次被有些乳制品业内人士称为“险些变成第二次三聚氰胺事件”的危机再次发生在河北省,我想不一定只是偶然和巧合。姑且不论可能存在的地方保护,前面所说的需要下厂监察的环节,难道河北省食药监局不知道吗?作为一个专业的政府部门,他们当然知道要做什么,但知道要做和有办法做之间还有很远的距离。辉山乳业是一个辽宁的企业,所以辽宁省食药监局对其负有监管责任。但是,河北省食药监局对在河北省内市场上销售的所有食品进行监管,同样是没有错的,因为食品监管机构已经划归地方政府管理,理应对本地生产销售的所有食品负责。如果要发现可能存在安全问题的河北省食药监局去辽宁省辖内的企业现场监察,我想这家企业一定不会让他们进厂门;如果要河北省局去通知沈阳省局进行监察,那么我想同样也是非常不现实的。因此,河北省食药监局只能就这么发布一个安全警示,很难去做所谓科学有效的验证。这更多的是我国食品监管体制的问题,观察全球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食品监管,向来都是一个部门垂直到底的机构设置,分散到各个地方进行管理,在目前全国流通的产品生产销售渠道下,这样的问题是必然会发生并持续下去的。
再次,承担检测任务的技术机构被质疑资质,实在是让人哭笑不得。如果河北省食药监局在委托监管检测业务的时候,能够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选择,而不是直接委托一个政府国有的技术中心,那么这样的事情应当是可以在发生前就杜绝的。
虽然这一次的乳制品安全问题算是过去了,但导致其产生的根本问题并没有解决,国产乳制品价格高质量未知的情景还是没有改变。这让我想起今年暑期在日本旅行时的情景,以日本那么高的原材料和人工成本,却可以做到所有主流大品牌的乳制品都比国内便宜并能放心购买。因为奶源太好,所以路边随便一家小店的冰激凌都比哈根达斯的要畅销、好吃。真心非常向往咱们国内的乳制品行业,有一天能够出现这样安全、放心的购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