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发布时间:2011-06-16     字号: [小] [中] [大]

 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

  学术动态
 
2011年第9期(总第128期)
 
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编           2011年6月9日
 
2011年6月3日上午,我院在2号学术报告厅主办了2011年第8期(总第110期)“珞珈质量双周学术论坛”。武大质量院访问学者李宏久老师、浙江省建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洪利红局长、2010级质量工程硕士研究生戚晓辉、邓青等人围绕着“质检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主题做了报告,武大质量院程虹院长进行现场点评,武大质量院老师、2010级质量工程硕士研究生参加。
 
质检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主讲人:武大质量院访问学者  李宏久老师
                浙江省建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洪利红局长
               2010级质量工程硕士研究生戚晓辉、邓青
 
主持人:
今天论坛的四位报告人将围绕“质检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主题,针对他们的理论研究成果或者一线的实践成果,和大家进行分享。报告全部完成之后,由程院长作为点评人来进行总体的点评。
 
李宏久——质量检测机构体制改革创新研究
大家好,今天我和各位老师、各位同学一起探讨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随着我国成为质量的生产大国和消费大国,质量尤其是质量安全问题就成为老百姓街头巷议的、非常敏感的、非常关注的一个话题。
昨天,新浪网的头条新闻就是国家质检总局限制台湾的部分食品进口,确实有质量问题。质量检测作为现代意义的生产性的服务业,随着我国制造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以及技术的不断创新,它越来越凸显出不可或缺的地位。同样,质量检测作为行政监管过程中重要的执政手段,也显示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今天,我们讨论质检机构体制改革的创新设计。
一、质检机构的职能定位
质量检测是对质量符合性进行判定的行为,质量检测无论是作为质量监管的一个技术支撑,还是作为生产性服务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都是对质量符合性的一种判定。它是体现产品在安全性、适应性、满意性等方面与产品国家强制性的安全法规、技术标准以及消费者的预期相符合的一种程度。
质量检测是从质量的两种属性来进行判定。公益性检测更多的是从安全的角度来对质量进行判定,从质量发展的角度来对质量进行判定。它实际上是政府质量安全监管中必要的技术支撑。它对于质量安全、卫生、环保等关键性指标的检测本身就是质量安全监管的关键环节,同时,它也是政府宏观质量管理体系。
经营性检测主要是通过市场来获取收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性检测的市场容量、产业化的规模与该区域制造业的发达程度高度正相关,与政府是否直接参与有着必然的联系。
质量检测机构的第一种职能是行政管理职能;第二种职能是社会公益性检测;第三种职能是经营性检测。
二、技术机构创新发展的目标设计
质检技术机构要实现创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在制度的设计上,明确政府和检测主体、检测主体和市场的关系,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检测公共管理体制和市场管理体制,加大对公益性检测事业的公共投入,并把经营性检测资源从事业体制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转制为市场主体,实行产业化的运作。
三、质检技术机构市场化主体模式的设计
目前, 我国检测市场是三分天下的格局,国有技术机构、国外大型检验集团,还有国内民营的第三方检验机构。
结合国际检测机构发展模式的特点,我国质检技术机构市场化主体模式的设计,应该要遵循一些规律。
质检总局下分成了两个系统,检验检疫和质量技术监督,前者属于总局垂直管理,后者是省级垂直管理。在集团化模式上,要分开研究。
要建立跨省的检测集团,目前,还存在诸多体制上的因素。但是,以一个省级检测集团为产业龙头,进而推动质监技术机构向独立的市场主体转变,抗衡国外大型的检测集团和国内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强势冲击,是质监技术机构创新发展的有效途径。
四、质检技术机构创新发展的路径研究
质检管理体制改革应该采取渐进式的改革方法。要鼓励来自地方的改革探索,通过试点的地区的不断试错、实践和完善,然后再总结归纳成一般的经验,在全国进行推广。同时,要允许在一定时期内,不同体制的并存,因为,新体制取代老体制不可能一蹴而就,肯定是老体制还存在,新体制不断出现,然后逐步并轨,最后由新的体制取代老的体制。
任何一次改革的核心都是对利益关系的重构,改革最大的动力来自于人,同时,最大的阻力也是来自于人。改革必然触动既得利益群体,所以要采取增量改革优先的方式,作为既得利益的存量部分要考虑改革后他们的利益预期。改革是要增加整个社会福利,至少不能损害既得利益者的利益。
追寻政府主导下的整体配套的改革方法。在公益性检测领域政府要加大投入,更加强化;在经营性检测产业上放手给市场,政府有序的退出。同时,要制定一系列的辅助措施,特别是对改革试点的现行区域,政府要制定特殊的辅助措施。
 
浙江建德市质监局局长洪利红——“复式连环监管方法在县域质量监管中的实践”
县域的宏观质量管理改革也是多维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是质监系统承担的一个重要职能。
建德市是杭州地区下属的县级市,在浙江西部,有51万人口,去年的GDP是162亿元,工业总产值是500亿元,居于浙江省中游,财政总收入20多亿元。建德市特种设备在用量是下面一组数据(数据略),我们从事特种设备监管的是两个半公务员,没有检测技术机构,一个分管的党务委员,一个科长,一个公务员,还聘请了两个做一些辅助性的工作,这么一点人要管理分布在建德市2223平方公里内近2000个企业的特种设备,量大、面广、人少、责任重、安全隐患多、事故频发。
建德市近两年发生了两起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我发现现有的特种设备监管有几个方面的缺陷,他们都导致了监管有效性很低,安全隐患多,事故频发,如果不做改革,下一步会发生更大的事故。为此,我主动发现问题,用求益性的思维,写了“特种设备复式连环监管法”。
这种监管方法有几个基本点,第一,要明确安全目标,特种设备监管就是要管安全,这个是不能漂移的。第二,要建立宏观的特检安全监管体系,这里面也有三大基本点。首先,建立三大责任体系,即质监部门、社会和企业的责任体系,缺一不可;其次,要建立三大责任主体,质监局要发挥安全监管上的主导作用,社会包括中介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要发挥关键作用,企业要发挥安全责任的主体作用;再次,质监系统要履行好三大职能,监察职能、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第三,良好的路径可以很好的实现目标。
复式连环监管法的运用关键要利用社会力量,能够纳入到中介服务一定要整个给中介服务。
我希望大家高度关注县域经济,因为县域经济有着独特的地方。关注县域经济就是要关注县域质量管理工作,如果理论再好,它和县域特色和特点隔离了,就很难了。欢迎各位老师和同仁去建德市指导工作,欢迎程院长将建德市质监局作为宏观质量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
 
邓青:我国质检管理体制机制现状的实证研究——基于机电产品出口检验的实证研究
思考一:检验人员数量、检验能力与出口检验要求的不匹配,主要从机电产品这个类别来深入分析
按广东检验检疫局2009年的情况进行分析,进行一个近似的计算。广州局共计约800人,每天能够外出进行机电产品检验的人数约为30人,所占比例为3.75%。广东局在职检验检疫人数约为6000人,按3.75%的人员配置比例计算得出,广东局从事具体机电产品检验的工作人员约为225人。广东局出入境机电产品的总批次÷广东局进行机电产品检验的总人数=平均每人每年需要进行机电产品检验的批次约为6350批。如此大的法定检验业务量,实行批批检验已经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于是对所管辖的企业按照企业规模、质量体系、产品信誉、产品的风险等进行了分类管理,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这4个等级。一类企业抽检的次数最少,二类、三类、四类企业抽检数量逐渐升高。但随着我国出口贸易的急剧增大,如果仍然按照现行的监管模式来检验,我们的机电产品检验的工作人员将会更加不堪重负,承担着巨大的风险。
在机电产品出口检验上,想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按标准检验是不切实际的。不可能做到,又仍然要做,必然存在着巨大的隐患。在其他产品类别,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尤其是食品、玩具,都是更为敏感的产品,出口检验的抽批率要求更高,甚至有些还要驻厂检验,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出口检验,检还是不检?我们现在虽然在检,但是检验的质量和效果实在让人堪忧。
思考二:出口检验中所检目标产品的确定和输非监装的模式探讨
问题描述:由于是事先通知企业工作人员要下厂检验且由企业接送,所以生产企业的产品还未生产好或者质量较差,则可以将质量好的产品冒充被检批次的产品给工作人员检验。而工作人员检验完成后,工厂又可以换成质量差的产品出口,使得所抽检批次对应的目标产品可能发生变化。
输非监装模式:在这里要提到质检总局目前对输非产品采取的监装政策,即要求凡是出口埃及、埃塞俄比亚、塞拉利昂的产品,批批货物都必须下厂检验,并且在检验合格后,工作人员还必须当场监督生产企业进行装柜并封柜、拍照、出证,确保出口这三个国家的产品的合格率。这样看起来完美的监管流程,的确大大提高了输非产品的质量水平,但是也极大增加了检验检疫的工作量。
如果要做好出口检验的话,是否可以将检验与监管剥离开来。企业报检,检验检疫局受理后,需要安排下厂检验的直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验并监装,确保流程的完备性。检验检疫局的主要精力则放在出口产品的整体监管、风险评估以及对进口产品的监管上。
 
戚晓辉:我国质检管理体制机制现状的实证研究——国内外质检部门职能的对比分析。
一、目前质检部门的职能概述
“三定”规定是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对一个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等三大内容进行确定,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三定”规定是质检部门职责的来源和依据。
国家质检总局对 “三定”方案规定的13项职能进行了归类和细化,共包括质量管理、计量管理、通关管理、出入境卫生检疫管理等15项的职能。(略)
通过对以上的职能分析,得出职能规定的特点:首先,职能范围的广泛性和综合性;第二,监管对象的基础性和重要性;第三,职能实现手段的技术性;第四,监管内容以安全监管为主;第五,采取环节管理的模式。
对于以上总结的职能规定存在的问题:职权划分不清、权力过分集中、管理职能和监督职能混杂、以事后监管职权为主、职权规定缺乏可操作性。
二、国外质检部门职能的比较
通过分析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国的检验检疫机构及其职能,可以得出国外质检部门职能规定的特点主要有四点:以安全监管为首要任务、采取类别管理的模式、以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为保障、监管机构独立垂直管理。我们也由此得出向国外质检部门职能的借鉴意义:监管部门职能集中,分工明确;加强基于安全的宏观质量管理职能;政府公共职能与市场行为相结合;宏观管理与类别管理并存。
三、质检部门职能的演进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自建国以来主要工作职责的变化,可以看到国家质检总局以检验、标准、计量为基础,履行质量行政执法和综合管理职能。
职能演进的特点是:政府对质量安全管理重视程度增加、政府质量管理的行政行为寓于基础的质量管理规范之中、政府层面的质量管理行为趋于综合性和宏观性、质检总局各项职能向质量安全领域集中。
职能演进的借鉴意义体现为:国家质检总局是大部制改革的产物、国家是把脱离于行业的质量管理职能融汇于质检总局、质检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能需聚焦于安全、进一步融合国家质检总局内部机构。
 
点评嘉宾:程虹院长
看了邓青同学的研究成果,我想从后面往前说今天的体会。所谓研究就是有所发现,而且可以被证明的。戚晓辉的今天发现就是刚才的一个结论,国际上政府质量的管理机构越来越趋于综合化,综合性的质量管理,我对这个结论非常感兴趣,他的这个发现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时间关系没有详细听他的分析,他的研究是否受了老师的影响,还是他个人的主观判断,还是真的如此?如此他的发现是真的如此,那么这是非常好的科研成果,通过美国、日本,包括加拿大,望进一步扩展和论证。建议硕士论文就结合这个综合化的管理趋势。
邓青同学的初步成果令我非常欣喜,做研究要善于深入分析。判断是人人都知道的,不是解决方案。这个研究有大量的案例、数据、十分真实。如,平均每人每年需要进行机电产品检验的批次约为6350批 ,这是个非常真实的案例研究的方法,情景描述很重要。她实际下并没有下判断,而是用数据和案例来告诉我们应该得出怎样的结论。
第三个是李宏久老师,在一个方面给了我很好的启发,什么是检测事业,范围是什么?这个是很有意义的。他做了六个很详细的界定,但需要进一步去探究。最后特别感谢来自质检工作一线的十分具有探索精神的浙江杭州建德市的洪局长,他提出的非常好的模式叫复式连环监管方法,给我们两个最深的启发,相信洪局长是可以成功的。第二个,他始终强调质量管理是基于结果的,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只管行为不管结果,他明确提出特种设备考核是基于结果的。
希望质量院和建德市一起扎扎实实在一个县的典型的基础上进行解剖,这也是很好的研究方法。
稍显遗憾的是,有些报告在定量研究上不自觉,研究没有基于定量,定量是来证明一个结论。如邓青同学讲的,没有看到一个人一年到底可以检测多少批次,这个没有给出定量,最具打击力的结论没有得出来。定量研究不太深入。第二个研究是,有的老师的研究是给的常识性的理论缺乏深化。如中检集团怎么建?有的研究应该更深入更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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