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梅春花)11月2日,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梅克保对我院罗英副教授等提交的《关于加快推进<质量促进法>立法的几点建议》报告作出批示,“建议很好,有深度,有新意,可作为立法时参考。法规司、研究中心要认真组织,加强研究,积极推动立法工作深入进行,要尽早谋划在全国两会发声、发力”。这是我院9月以来获得的又一项省部级领导批示。
该报告提出,要将《质量促进法》定位为一部规定政府、企业、消费者、社会组织和质量技术服务机构等各类质量主体共同分享质量促进中的治理权限,合力促进微观产品(服务)质量和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提升的基本法;在已有立法推动工作的基础上,建议通过个案推动与地方立法试验推动等多元化的立法推动模式,共同推进《质量促进法》立法工作。
《质量促进法》是一部规定政府、企业、消费者、社会组织和质量技术服务机构等质量主体,共同分享质量促进中的治理权限,合力促进微观产品(服务)质量和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提升的基本法。
9月21日,我院还获得湖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王晓东的重要批示,我院9月19日提交《从要素驱动转向全要素驱动——关于湖北省制造业企业“竞进提质、以质为帅”调查情况的报告》,王晓东作出批示:“这份报告很有价值,抓住了关键性问题。可考虑适当时候,召开座谈会,继续深入探讨,形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