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从湖北省委办公厅获悉,省委书记李鸿忠对我院提交的《关于通过加快地方立法以改革我省电梯安全监管体制的几点建议》做出重要批示。
该报告指出了湖北省电梯安全监管体制存在三大主要问题:政府承担了不可能履职到位的电梯安全的“无限责任”、社会对电梯安全的责任分担被抑制、市场没有发挥在电梯安全治理中的决定性作用,并在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五条改革建议:第一,制定《湖北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二,立法的核心要明确电梯安全的“第一责任主体”;第三,立法应有利于激活市场主体参与电梯安全的共同治理;第四,立法要改变政府电梯安全监管的“无限责任”; 支持专业机构参与电梯安全的地方立法。
据悉,该报告是我院组织了近20位专家学者,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湖北省电梯安全监管体制”的专项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为扎实做好实证调查,项目课题组成员深入了近百个与电梯安全各环节相关的现场开展调研,通过问卷调查、个体分析和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对涉及以上各个责任主体的近300多个人员开展了深度的访谈。课题组收集国内外电梯安全监管有关的文献材料共计3000多万字,并实地调查了德国、英国和美国等国家的电梯安全监管情况,以及国内上海、江苏、黑龙江、贵州和安徽等省市电梯安全的监管和改革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