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经历了一系列社会、经济与政治危机之后,相继出现了改革政府的理论创新,那种以“效率”为核心的行政体制遭到质疑。事实上,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行政仅作为执行工具在具体实践中产生了许多问题(政治—行政二分法),在政府的管理过程中,决策和执行不可避免的相互交融,强行把两者分开反而导致效率的降低。另外,传统公共行政迷信“效率至上”的原则使得社会公平没有得到伸张,利益集中在国家少数有钱人和有权人手中,因此产生了很多公共问题。面对这些问题,新公共服务主张公共行政不仅应当以经济、有效地方式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而且更强调把社会公平作为公共行政所追求的目标。表现在,新公共行政在传统公共行政关注的“怎么样利用现有资源创造出更好的服务”和“怎样花费更少保持服务质量”问题上,继而增加一个关注的重点:“这种服务是否增进了社会公平?”,这正是基于新公共行政思想指导下的公共服务理论的精髓。
中国在改革开放30年以来,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不断深化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从“发展是硬道理”到“发展是第一要务”,执政理念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社会生产力得到了空前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得到了极大丰富。但是,全社会全面快速增长的基本公共需求与基本公共服务不到位之间的矛盾逐渐凸显,成为新阶段中国人类发展面临的新矛盾。这个阶段的中国发展与上世纪60年代末的西方世界有一定的相似之处,这种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而造成了重经济轻社会的发展模式,促使了我国经济保持了高速增长的势头,取得了“效率”上的成就,但社会建设比较滞后,集中表现在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不协调,区域、城乡发展的不均衡以及居民间个人收入分配的不合理等问题上,虽然不能用“混乱”来形容目前中国所处的环境,但这些问题的紧迫性已严重制约了改革发展的进程。面临这样错综复杂的矛盾,同时我国也呈现出了社会公众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出现了全面增长的趋势与供给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我国公共服务事业的发展。为解决改革发展过程中的社会问题和解决目前公共服务供需不平衡以及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我国政府适时提出了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目标,那就是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2006 年10 月11日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提出"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七大明确指出"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必须注重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已成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热点问题。因此,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已成为促进新阶段中国发展的重要任务。
随着中国政府的执政理念从“发展是第一要务”转变到“科学发展观”,在当今构建服务型政府,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背景下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现阶段我国实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迫切要求,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目前我国的奋斗目标是建设和谐社会,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当前,在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城乡、区域、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差距,加剧了社会基本矛盾。这些迫切需要政府发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为公众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尤其是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满足人们最基本的需要。社会发展实践证明,我国当前的主要矛盾是公众基本需求的多样性与政府供给的有限性之间存在矛盾,尤其表现在基础教育、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医疗、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以及社会治安等方面。为此,我们应当建立健全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现,化解社会矛盾,通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来逐步缩小差距,逐步缓解社会领域的各种矛盾并积极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