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亚社会,父母与已婚的成年子女同住是非常常见的。2005 China Inter-Census Survey data(2005年中国国际统计调查数据)显示,在中国65岁以上的人群中,有三分之二的老人与子女同住。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同样拥有较高的同住率。一般认为父母与成年子女同住是由文化因素决定的,比如父母更倾向于与长子一起居住,然而事实真的如此吗?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经济系的Ma和Wen于2016年在Demography(人口学)上发表的一篇名为“Who Coresides With Parents? An Analysis Based on Sibling Comparative Advantage(父母与谁同住?基于兄弟姐妹比较优势的分析)”的文章,文章通过理论和实证分析得出,同住并不完全由文化因素决定,而是理性的选择,父母与子女同住是为了家庭成员之间的合理分工,进而提高整个家庭的效率。
现有文献从两个方面研究了同住的动机:第一,当年轻、健康的父母能够作为家务劳动的提供者时,比如他们能够帮助照顾小孩,或者一些日常的劳务劳动,父母和子女都有动机住在一起;第二,当年长、不健康的父母作为家务劳动的接受者时,他们需要子女提供照顾,父母同样有动机与子女住在一起。文章基于以上两个原因提出一个理性的选择理论框架,以解释父母选择与哪个子女同住。具体而言,当父母能够帮助子女提供家庭劳务时,他们会选择与受教育程度更高的子女同住,因为受教育程度更高的子女进行家庭劳务的机会成本更高,所以子女更愿意父母与自己住在一起分担家庭劳动,子女能够投入更多的精力到工作中,更高的受教育程度会从市场中获得更多的收入,家庭的合理分工提高了整个家庭的收入水平。当父母需要子女提供家庭劳务时,他们会选择与受教育程度更低的子女同住,因为受教育程度更低的子女进行家庭劳务的机会成本更低,所以子女更愿意投入更多的精力到照顾父母中,原因在于即使子女投入更多的精力到工作中,由于受教育程度偏低,所得的收入对整体的家庭收入并没有太多的影响,因此与受教育程度偏高的子女相比,受教育程度偏低的子女与父母同住是更加合理的家庭内部分工,能够更加有效地提高整个家庭的劳动效率。
文章利用台湾中央研究院开展的中国福建、浙江和上海等3个省/市971个家庭4007个子女的调查数据,对提出的两个理论假设进行了实证检验。检验结果表明,当父母相对健康,年纪较轻时,受教育程度更高的子女与父母同住的概率更高。随着父母健康程度不断下降和年龄的增长,受教育程度对共同居住概率的影响逐渐下降,并由正转负。当父母的健康状况非常差或者年龄非常大时,父母与受教育程度相对偏低的子女同住的概率更大。这一结论拓展了Becker的家庭内部分工理论,并为中国家庭父母与子女同住的选择决策提供了理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