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经济正朝着高质量发展迈进。建立完善的质量信用体系已经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原因在于,消费者与企业双方的质量信用缺失可能是阻碍扩大内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相关数据显示,2017年,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已经达到58.8%,超过了投资的贡献率,消费已经成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增长的重要潜力之一。然而,近几年来,我国的居民消费率始终不高,仅仅是美国的一半左右。与此现象截然相反的是,近年来我国境外消费规模增长迅猛,从2013年的700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10000亿元,远高于居民消费的增长速度。更加有趣的是,我国消费者境外抢购的产品竟是“中国制造”,比如今年春节前后的“日本马桶盖”。
从以上分析可以发现,我国迅速崛起的中产阶层消费者有着对高质量产品的强烈需求,同时我国高质量发展已经初见成效,部分行业的部分企业已经具备生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质量产品,需求侧需求旺盛,供给侧也正在崛起,现在的关键在于需要一个连接需求侧和供给侧的桥梁,那就是质量信用,通过质量信用体系的构建建立起消费者对国内产品质量的信心。
什么是质量信用?这是首先需要回答的问题。国家标准GB/T23791-2009《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将质量信用定义为:取得并保持其质量信任的能力。这种能力由企业在遵守质量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标准以及兑现质量承诺(或履行质量约定)的基础上,提供产品在生命周期内满足顾客的需求或期望来实现。虽然这是对企业质量信用的定义,但是从最后一句话可以看出,要实现企业质量信用,产品质量非常关键,因为只有当产品质量满足了消费者的需求或期望,才能算得上企业兑现了对消费者的质量承诺。
因此,质量信用体系涉及的双方是企业和消费者,企业是授信方,消费者是受信方。质量信用体系除了包含企业经营状况等质量信用以外,还应当包含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现有理论指出,产品质量分为质量安全与质量发展两个维度。质量安全用于衡量消费者使用产品的质量伤害程度,质量发展用于衡量消费者满足需求的程度。为此,针对产品的质量信用评价应当至少包含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两个维度。从参与主体来看,质量安全是底线,由政府监管产生的信息构建信用体系;质量发展是消费者需求,为了保证信用的真实性,应当由第三方非盈利的社会组织来提供信息。同时,为了保证第三方社会组织的正常运营,社会组织可以通过为消费者提供有价值的质量信息获得利润,政府也可以为做得好的第三方提供奖励或者补贴,以支持其正常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