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亮:食品安全信息不对称问题中政府作用分析
发布时间:2012-06-29     字号: [小] [中] [大]

摘  要

    食品安全监管是政府的职能工作之一,是政府依靠职权对社会提供的一项公共服务,因此对百姓的食品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民以食为天,食品是否安全对国民的身体健康与否有着直接的关系。然而近年来,由于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食品的数量和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一些不法商家趁机谋取利益,或者由于食品提供者在食品的生产、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的过程中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导致了食品在这过程中受到污染,再加之政府监管部门的低效率、低质量、低技术等弊端,疏于对食品的质量检验检疫,导致市场上频频出现有关食品安全的报道。食品安全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顽疾,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在于食品安全中存在诸多信息不对称,这种信息不对称既有食品自身特性方面的不对称,也有生产者与消费者、监管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监管者内部的信息不对称,这些信息不对称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食品安全的管理,造成了消极影响。本文运用信息不对称理论、博弈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理论以及政府职能的相关理论对食品安全中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政府作用进行了相应的研究,对食品安全中信息不对称的表现、原因、影响进行了深入全面的论述,最后本文从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立法,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完善社会公共信用体系,扩大公众参与等方面提出了对策措施和意见建议,使得本文兼具理论意义与实践参考价值。


    关键词:食品安全;政府职能;信息不对称;博弈论;公众参与

凡本网编辑上传的文章内容(注明转载文章除外),均为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概仅范围内使用,并主明“来源:武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如需转发本网文章,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我们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关闭
网站访问总量: 3306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