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21世纪的最初十年,由于中国、俄罗斯、巴西、印度等诸多国家的工业经济快速增长,世界能源出现危机,循环经济成为各国关注的研究项目。可再生资源的废物利用逐渐被各国所重视。随着国家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资源性可利用废物的国际贸易逐渐扩大。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进口国外的资源性固体废物,但由于缺乏系统监管,部分危险固体废物或者利用价值小的固体废物进入我国境内,给我国的环境、公民健康带来了很大危害。废物原料是一种回收资源,在回收过程中容易混入具有危险物质,产生安全、卫生、环保等隐患,给人身健康及生态环境造成危害。国外环保处置费用昂贵和国内对废物原料的大量需求刺激了一部分国内外贸易关系人不顾国家法律法规,铤而走险,以废物原料为名进口“洋垃圾”,在污染环境的同时也严重地侵害了中国的尊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可作原料用废物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敏感的工作,也是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因此,研究我国进口废物原料检验监管的模式,坚决、有效的措施遏止从国外进口有害废物避免其危害我国的环境和人民的身体健康;同时,通过严格的限制和管理,合理利用进口废物原料以弥补我国资源之不足,满足建设和发展对资源的大量需求,具有极为深刻的现实意义。
本文运用对比分析、定性分析、典型调查等实证分析方法,通过先对固体废物和进口废物原料的概念进行阐述,再对我国进口废物原料检验监管流程中的国外供货商与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装运前检验、到货口岸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四部分进行深入分析,试图归纳总结出进口废物原料检验监管的经验,并通过对进口废物原料检验监管的政策法规的研究和黄埔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辖区内进口废物原料检验监管的实证研究,发现黄埔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辖区内进口废物原料检验监管的存在的问题。
本文最后提出黄埔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辖区内进口废物原料检验监管的对策建议:建立检验检疫监管工作机制;保障检验检疫监管资源;加强与海关的沟通和协作。
关键词:进口废物原料,检验,监管